昨日,記者從甘肅省物價局獲悉,為糾正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省物價局近日出臺了《關于開展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專項檢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物價部門從即日起組織開展全省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專項檢查,將查處的多收費用盡量退還患者,不能退還的將上繳國庫。
生產、銷售、醫療 全都查
據省物價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此次專項檢查的范圍主要包括:藥品生產、銷售企業(含“三資”企業);醫療單位(含對外有償服務的解放軍、武警等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藥品檢驗所、藥品招標代理機構和其他經辦機構,以及與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相關的部門和收費單位。檢查時限為2004年6月1日以來發生的價格行為。對重大價格違法行為的查處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多收費用請退還
記者了解到,此次專項檢查對自查出的多收價款,能清退的要責令清退給患者,無法退還的將收繳國庫。對刁難、抵制檢查的單位要依據《價格法》及《甘肅省價格管理條例》進行處罰。對有禁不止、屢查屢犯的單位要加大處罰力度。必要時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對檢查中發現的性質惡劣、問題嚴重的典型案件,除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通過新聞媒介公開曝光。市民若發現醫療機構不公示收費項目或者亂收費以及重復收費等違法行為,可撥打省物價局價格舉報電話12358或本報8119000熱線進行投訴舉報。(記者 杜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