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蘭州訊(記者尤婷婷)《甘肅省廠務公開條例》將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省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軌道。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總工會主席李德奎在省政府新聞辦12月21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了相關情況。
李德奎指出,貫徹實施《條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具體體現,是企事業單位自身發展的客觀需要,是我省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發展的必然要求,要認真實施《條例》,努力提高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水平。
《條例》對國有、集體及其控股企事業單位和其他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廠務公開內容分別作了規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及工資等專項集體協議的簽續訂和履行情況等8項。《條例》還有對國有、集體及其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廠務公開內容的規定,主要包括企事業單位生產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具體事項,有關企業廉政建設的情況等三個方面十二項內容。同時,《條例》規定,遇有重大事項需要公開的,經單位法定代表人、工會組織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職工(代表)提議,應當召開臨時職工(代表)大會予以公開。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有權舉報和投訴。縣級以上廠務公開辦事機構接到舉報投訴后,應當會同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行業組織和同級工會,在1個月內進行調查、核實,并作出處理決定。
據悉,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059個國有、集體及其控股企業實行了廠務公開制度,推行面達到96.5%;有5242個事業單位實行了校(院、所)務公開制度,推行面達93%;有2299個具有一定規模的非公有制企業建立了廠務公開制度;有3150戶企業建立健全了廠、車間、班組三級公開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