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協十屆常委會
關于設置研究室、專門委員會的決定
(2008年1月25日政協甘肅省第十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五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委員會設立辦公廳,專門委員會及其他工作機構的設置,按照當地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由常務委員會決定”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甘肅省委員會專門委員會通則》有關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甘肅省第十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定: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甘肅省第十屆委員會設置研究室和以下9個專門委員會:
1、提案委員會
2、社會和法制委員會
3、文史資料和學習委員會
4、經濟委員會
5、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
6、科教文衛體委員會
7、民族和宗教委員會
8、港澳臺僑和外事委員會
9、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