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委對各鄉鎮村民議事委員會進行監督)
甘谷縣著眼于提升農村民主管理水平,從加強權力監督和權力制衡入手,在規范基層民主管理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全面推行村民議事委員會制度,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著眼制衡權力,建立村民議事委員會制度。該縣以推行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為契機,著眼于村級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彼此獨立,相互制衡,從根本上避免權力行使的隨意性。形成了由議事委員會決策、村民委員會執行、監督委員會監督的村民自治新機制,有效保障了群眾對村級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規范民主程序,確保選準村民議事會代表。村民議事委員會由村“兩委”、監督委員會成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支部書記僅為議事委員會召集人,集體有權、個人無權,以此最大限度地表達民意,實現民主決策。經過民主選舉出來的村民代表,基本上都是有威望、有能力、有熱情、有群眾基礎的人,在議事為民上發揮了重要作用。
配套完善規矩,提高議事制度執行力。為使村民議事會有章可循,制定了村民議事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賦予村民議事會審議“三資”管理、項目實施、惠農政策落實、救災救濟款物分配、低保對象評議、扶貧對象確認、“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等事項的職能。為了使議事決策更加規范化,配套建立了《精準扶貧對象識別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確保了村民議事委員會按章辦事,規范運行。
及時回應村民關切,充分發揮議決作用。村民議事委員會在重大事項決策上,嚴格實行票決制和公示制,最大限度地保證了決策的公平、公正性。在精準識別扶貧對象上,通過民主評議,由群眾代表排序、確認,并張榜公示接受監督;在落實到戶項目上,將農村危舊房改造、專項扶貧貸款發放、社會救助政策落實、農村低保對象確定等群眾關注度高的事項,全部進行民主評議,陽光操作,有效解決了村干部優親厚友的問題;在公共服務建設上,通過議事委員會的組織引導,動員群眾投資投勞,興辦公益實事,較好地發揮了村民自治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