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面建設法治政府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現代行政的基本手段。政府各項工作都要尊重、遵守憲法和法律,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用法治精神建設現代經濟、現代社會、現代政府。
(四十)抓緊清理有礙公正、不利于發展、過時的法規條例和管理辦法。該廢除的要廢除,該修改的要修改。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堅持依法治國,充分尊重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 (法制辦牽頭)
(四十一)打擊侵權假冒行為。深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落實軟件正版化長效機制,確保年底前完成市縣級政府機關軟件正版化檢查整改工作。 (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知識產權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工商總局等負責)
關于加強民族、宗教、國防、港澳臺僑、外交工作
(四十二)全面正確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區發展,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 (國家民委負責)
(四十三)進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促進宗教關系和諧,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宗教局負責)
(四十四)繼續加強僑務工作。認真落實黨的僑務政策,支持海外僑胞、歸僑僑眷關心和參與祖國現代化建設與和平統一大業。 (僑辦、外交部負責)
(四十五)積極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加快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鞏固的國防和強大的軍隊,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保障國家和平發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國防科工局、海洋局、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等負責)
(四十六)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團結廣大港澳同胞,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帶領香港、澳門各界人士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深化內地與香港、澳門各領域交流合作。 (港澳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四十七)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堅持中央對臺工作大政方針,全面貫徹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重要思想,鞏固深化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在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完成祖國統一大業。 (臺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四十八)堅定不移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繼續高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旗幟,始終不渝走和平發展道路,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動世界持久和平、共同繁榮。 (外交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本屆政府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前啟后的關鍵一年,是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的重要一年,貫徹黨的十八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分工,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做好政府工作,要樹立全局意識,克服部門利益和本位主義;要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發揮基層的首創精神;要在謀大局當中抓重點,解決好矛盾最集中、群眾最關心的問題;要銳意改革形成長效機制,著力做好對當前有用、對長遠有利的事;要把有限的錢花在建機制、增效益上,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要不斷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執行力,說到做到,令行禁止。各部門、各單位要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履行職責,加倍努力工作,切實完成各項任務。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精心部署,抓緊制定落實重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提出本部門、本單位的工作重點,把每一項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人,列出時間表。實施方案要在4月25日前報國務院。二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要增強全局觀念,加強溝通協調,克服推諉扯皮現象。需要多個部門參與的工作,牽頭部門要負起組織協調責任,其他部門要積極主動配合,提高執行力和效率。三要創新思路,轉變作風。深入實際、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集中力量解決突出矛盾。四要加強督查,健全問責。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各項工作的督促檢查,強化績效考核和行政問責,年中檢查,年底督辦,確保重點工作按時完成,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
國務院
2013年3月28日
(此件有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