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23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近日決定對遼寧、浙江、廣東3起盜采海砂犯罪案件掛牌督辦。3起盜采海砂犯罪案件分別為:遼寧省大連市“7·11”系列非法采礦案,浙江省舟山市羅某幸等6人涉嫌非法采礦、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廣東省趙某明、張某亮等21人涉嫌非法采礦、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近年來,最高檢與多個部門聯合,多措并舉,依法打擊涉海砂違法犯罪活動。今年,最高檢、公安部、中國海警局聯合部署開展了打擊整治盜采海砂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為進一步規范海上涉砂刑事案件的偵查取證行為,統一證據和法律適用標準,最高檢聯合公安部、中國海警局印發了《辦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證據指引》。

最高人民檢察院。(資料圖)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要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協作配合,全面客觀收集固定證據,對盜采海砂犯罪案件定性、法律適用、證據運用等方面遇到的問題,認真研究提出指導意見,強化對下指導,確定專人督辦,及時了解和掌握案件的辦理情況,嚴格依法懲治盜采礦產資源犯罪,筑牢維護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的司法屏障。(記者劉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