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16年10月16日,中國共產黨清水縣第十五次代表大會隆重開幕,劉天波同志代表中國共產黨清水縣第十四屆委員會向大會作了題為《崛起跨越 砥礪奮進 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新勝利》的工作報告。中國共產黨清水縣第十五次代表大會,是在全面落實“十三五”規劃,向決勝全面小康和實現第一個百年夢想闊步邁進的歷史時刻召開的一次極為重要的會議。為了讓廣大干部群眾更好地了解黨代會精神,激勵全縣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和干部群眾干事創業熱情,堅定脫貧攻堅信心,清水縣新聞媒體將開設【解讀黨代會】專欄,對報告內容進行詳細解讀,為把清水建成一個生態優美、經濟繁榮、社會和諧、人民幸福的小康縣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解讀黨代會】
清水:“1+10+5”搬遷模式改善群眾住房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住房”,群眾住房好不好,安全不安全,是一個地方脫貧的硬性指標,十四次黨代會以來,清水縣緊盯群眾住房安全,狠抓農村新居建設,不斷改善人居環境,群眾住房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清水縣奔小康的路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在清水縣十五次黨代會報告中,又鮮明的提出要建立易地扶貧搬遷投融資平臺,繼續推行“1+10+5”易地扶貧搬遷模式,對有搬遷條件和意愿的貧困群眾應搬盡搬,通過易地搬遷脫貧5489人。

“1+10+5”易地扶貧搬遷模式:即在易地扶貧搬遷新村建設過程中,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一個領導核心”;堅持“十個不準”(對村級班子不強、村民搬遷意見不統一、未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不準立項;沒有經村民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事會的不準開工建設;擬選址存在明顯地質災害隱患的不準開工建設;搬遷村未兌換好建設用地的一律不準開工建設;農戶遷建房屋,由農戶自選施工隊伍,鄉村兩級干部不準代替農民做主選擇施工企業;鄉鎮不準單獨代替搬遷村實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鄉村兩級干部不準插手原材料采購;對沒有聘請監理和未建立質量監管制度的搬遷項目不準開工建設;施工隊不準單方隨意變更設計圖紙;對已經做好開工準備但房屋仍未分到戶的一律不準開工建設);做到“五個群眾說了算”(建房戶型怎么選、群眾說了算;施工企業怎么選、群眾說了算;建房資金怎么管、群眾說了算;工程監工怎么做、群眾說了算;富民產業怎么發展、群眾說了算)。
近年來,清水縣在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緊盯農村立地條件差、農民住房條件差的這塊短板,探索出易地搬遷型、產業支撐型、災后重建型、勞務帶動型、舊村改造型、危房改造型6種有效模式,按照“國家補一點,部門幫一點,政府拿一點,群眾籌一點”的思路籌措資金,累計投資15.37億元,共建設各類新農村169個,4.3萬戶17萬余群眾住上了新房子,農村磚房率達到75.5%,群眾住房環境得到了極大的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