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縣近年來堅持群眾需求導向,盡心竭力惠民生,民生保障有效加強。

自2011年以來,該縣累計投入財政資金20.8億元用于保障民生,占財政總支出的43%,五年辦理省、市、縣列為民承諾實事243項,解決了一大批事關群眾生產生活的實際問題。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面不斷擴大,月人均補助標準分別由原來的167元和58.6元提高到302.5元和123.5元。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項社會保險綜合覆蓋面達到97%。新擴建鄉鎮敬老院6所,新建縣老年養護院1處。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6565套48.59萬平方米,可解決19170人的住房問題。完成農村危房改造9150戶、殘疾人危房改造750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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