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8日,清水縣召開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總結暨表彰大會。會議全面回顧3年來的創建歷程,全面部署新一輪的創建工作,全面動員全縣上下接續奮斗,全力確保新一輪創建工作,踏著新時代催人奮進的壯麗鼓點,迎著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如期實現,結出豐碩成果,力爭折桂摘冠。
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四大班子全體在家領導出席會議。縣法院院長、縣檢察院檢察長、公安局局長、政委,縣直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省市駐縣各單位主要負責人;18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分管領導;永清、白沙、紅堡3鄉(鎮)所有村和社區黨支部書記;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及個人;商鋪業主代表;各居民住宅小區及物業管理人員代表;聯合執法組隊員代表;縣直各單位干部職工代表;交通文明志愿者、環衛工人代表、創建辦全體工作人員790余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宣讀了《清水縣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關于表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表彰了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先進集體和個人代表做了經驗交流發言;有關職能部門做了表態發言。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清水縣委書記劉天波作了講話。他首先代表縣四大組織向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表示熱烈祝賀;向為首輪創建付出艱辛努力的全縣干部群眾致以崇高敬意;向關心支持創建工作的社會各界表示衷心感謝。
劉天波指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不僅是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是十分重要的無形資產和戰略資源,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推力和鮮明內涵。我縣的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是以高度的文化自覺和自信,對軒轅故里“勇于創造、敢于斗爭、厚德載物”厚重歷史文化傳統的秉持與傳承;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強化為群眾謀福祉的歷史擔當,大力弘揚“淳樸誠信,尚德務實,創新超越”清水新精神的生動體現和不懈追求。三年來,我們著力深化思想認識,奮力開創了加快發展新局面;三年來,我們著力加強思想引領,切實匯聚了團結奮進新激情;三年來,我們著力增進民生福祉,有力推動了群眾生活水平新提升;三年來,我們著力弘揚先進文化,大步提升了文明清水新形象。
劉天波指出,全國文明城市是文明創建的最高榮譽,創建工作是一場知難而進、乘勢而上的負重拼搏,全面回顧全縣的三年創建歷程,認真總結各地積累的豐富經驗,要高起點、高標準推進新一輪創建工作,必須做到“六個堅持”。一是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著力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二是堅持突出思想道德內涵,著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三是堅持創建為民創建惠民,著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四是堅持重在建設立破并舉,久久為功務求實效;五是堅持創新內容手段載體,著力增強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六是堅持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形成合力保持常態。

劉天波強調,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站在新起點。全縣新一輪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總體目標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新一輪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測評體系為遵循,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著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城鄉文明程度、城鎮文化品位、群眾生活質量,大力建設更加文明的崇德向善清水、文化厚重清水、和諧宜居清水。按照這一基本思路和總體目標,要抓好以下三大建設。一要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持續建設崇德向善清水;二要注重發揮文化的滋養涵育作用,持續建設文化厚重清水;三要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續建設和諧宜居清水。
劉天波強調,在今后工作中,全縣上下一定要堅持問題導向,明確努力方向,靠實工作責任,激發內生動力,形成工作合力,凝心聚力譜寫新一輪創建工作新篇章。要進一步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為創建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要做好對創建工作的整體謀劃,指導全縣創建工作有序推進;要針對創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力推進當前重點工作;要持續推進全民創建,推動形成“縣鄉互動、城鄉互動、軍民互動、干群互動”的齊抓共管、人人參與全民創建格局。
劉天波要求,全縣上下要志存高遠,追求卓越,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以鍥而不舍的干勁、求真務實的作風,努力塑造與厚重的歷史文化和鮮明的時代要求相匹配的文明高度和文明形象,為建設更加文明的崇德向善清水、文化厚重清水、和諧宜居清水而不懈努力。

縣委副書記、縣長馬越垠主持會議。他強調,全縣各單位、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鼓起繼續創建的勇氣,齊心協力,迎難而上,匯聚各方力量,以新的姿態、新的舉措,力爭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實現新突破。要大力宣傳創建工作中涌現出的先經典型,正確引領創建工作的輿論導向,帶動和促進各項工作發展。要將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作為一項戰略性任務來抓,健全落實領導責任制,牢記各自的創建使命,緊扣創建為民的目標,牢固樹立全縣一盤棋思想,相互配合,增強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創建工作,以良好的成績向新一輪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目標奮進。

(縣委副書記王新強宣讀《清水縣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關于表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表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集體)

(先進集體和個人代表做經驗交流發言,有關職能部門做表態發言)

(表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個人)

(表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個人)

(表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個人)

(表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個人)

(表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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