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清水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舉行第二次會議。
會議應到主席團成員27名,實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數。
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贠少靈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了各代表團審議關于接受辭呈的決定(草案)、大會選舉辦法(草案)、大會關于縣十八屆人大法制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部分成員人選表決辦法(草案)情況的匯報,表決通過了監票人名單(草案)。(圖文/清水融媒記者王衛東)
(來源:清水縣融媒體中心 轉載: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