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車輛均違反禁令標志停放(違法行為代碼1344),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之規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處200元罰款,記3分。
秦州城區交警大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曝光臺
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