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激勵導向 強化基礎保障
天水市建立保障激勵機制
拓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新路徑
為進一步提升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水平,根據中央和省、市委有關精神,日前,我市制定出臺了《天水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保障激勵辦法》。
《辦法》圍繞黨建經費保障和激發黨建工作積極性,提出了6個方面保障激勵措施。一是黨費返還。對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上繳留存黨費予以全額返還。二是工作經費以獎代補。被評為市級黨建示范點的黨組織,一次性獎勵2萬元;被縣區委、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評為黨建示范點的黨組織,一次性獎勵5000元。從市、縣區管理黨費中拿出專門經費用于開展黨建活動和黨支部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工作。三是落實稅前列支。將非公企業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和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年度工資總額的1%納入管理費用,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四是黨組織書記工作津貼。對達到黨支部建設規范化、標準化要求的黨組織書記按每月200元的標準發放工作津貼;對縣區委、市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評選的先進基層黨組織和黨建示范點黨組織書記按每月300元的標準發放工作津貼;對市級及以上先進基層黨組織和黨建示范點黨組織書記按每月500元的標準發放工作津貼。五是評先選優優先。各縣區委、市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每年“七一”評選表彰一批先進黨組織和優秀黨組織書記、優秀黨員、黨務工作者;在市委表彰中,優先推薦受過縣區委、市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表彰的黨組織和個人;在各級“兩代表一委員”推選和評先選優中,優先推薦先進黨組織書記和法定代表人。六是互助擔保貸款支持。對黨建工作開展好、經營狀況和信用良好的小微企業,在提供小微企業互助擔保貸款時給予支持。
保障激勵機制的出臺實施,為全市“兩新”組織更好開展黨建工作提供了經費支持,為進一步激發黨務工作者和法定代表人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提供了待遇保障和榮譽激勵,探索出了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新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