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查《天水市養犬管理條例》
蔣曉強作《條例》起草情況和基本內容的說明

3月2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查《天水市養犬管理條例》。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蔣曉強對制定《條例》的必要性、起草和審議過程以及《條例》的基本內容作了說明。

近年來,隨著我市人口的不斷增長和群眾生活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居民飼養犬只數量不斷增加,由此帶來的犬只傷人、犬只隨地便溺、流浪犬擾民等問題日益突出,已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一個熱點、難點問題。制定養犬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十分迫切、勢在必行。2020年上半年,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計劃,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市政府組織起草并形成《條例(草案)》。2020年8月8日,七屆市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條例(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2020年8月28日、10月28日,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第三十三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綜合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兩次統一審議,并征求了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公安廳、省住建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畜牧獸醫局的意見建議。2020年11月26日,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條例》后,按照法定程序將《條例》報請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
《條例》以《動物防疫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主要依據,參考借鑒了省內外設區的市制定出臺的同類地方性法規。《條例》共七章四十七條,主要對養犬分區域管理,管理部門的職責,養犬登記的時限、程序、條件,免疫與留檢收容,飼養犬只和攜犬出戶應遵守的行為規范及法律責任作了規定。《條例》的出臺對加強我市養犬管理,引導居民依法規范文明養犬、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保護環境衛生,促進文明城市創建活動必將起到重要作用。
(天水在線編輯:陶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