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水日報訊【新天水·天水日報記者李欣桐】12月16日,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召開《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態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布施行新聞發布會。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相關部門,各縣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人,有關新聞媒體記者參加會議。
發布會上,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和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人介紹了《條例》的立法背景、制定經過、主要內容和宣傳實施安排等工作,并就《條例》特色亮點、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及如何抓好貫徹落實等回答記者有關提問。
《條例》由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24年10月11日通過,經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于11月29日批準,市人大常委會12月16日發布公告,決定自12月20日起施行。《條例》共八章六十六條,規定了立法目的、適用范圍、保護對象、保護原則、政府及部門職責、規劃編制、生態保護、礦山監管、岸線治理修復、水資源利用、節水型社會建設、污染調查監測、污水資源化利用、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文旅農康融合發展等內容。
《條例》的出臺,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關于新時代推動西部大開發、全面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戰略決策部署的法治實踐;是總結固化已有成功經驗,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全面落實黃河國家戰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的重要舉措,對推動黃河流域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意義重大、影響深遠,標志著我市渭河流域生態保護治理進入了法治化、規范化軌道。
會議強調,各縣區和市直相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學習宣傳,推動《條例》內容家喻戶曉,營造《條例》貫徹實施的良好氛圍。要認真落實相關規定,切實抓好貫徹落實,將法規制度優勢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治理效能,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