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發(fā)言人汪文斌4月20日說,日本對核污染水處置方案曾提出過氫氣釋放、地層注入、地下掩埋、蒸汽釋放和海洋排放5種選擇。日本在未與國際社會和利益攸關方協(xié)商一致、在未窮盡安全處置手段的情況下,出于本國私利,僅以現場儲罐空間受限為由,單方面選擇對自身經濟代價最小的海洋排放方案,把最大的環(huán)境健康安全風險留給世界,將本該由自身承擔的責任轉嫁給全人類,這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行為。(記者潘潔、馬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