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參賭被拘 副局長“準假”
白銀市公安局平川公安分局副局長和看守所所長被停職,被“釋放”的參賭人員已全部被拘留
本報記者 秦佩云為您報道 近日,白銀市公安局平川分局端掉了一個聚眾賭博窩點,依法對14名參賭人員分別進行拘留和罰款處分。但參賭人員中有一人是平川區檢查院書記員,第二天被主管看守所的一名副局長“指示”相關人員提前釋放了。
端掉聚賭窩點 抓獲賭徒16人
記者昨日了解到,11月28日晚,白銀市平川區殘聯家屬院內一賭博窩點被端,警方將16名賭徒抓獲,現場繳獲賭資2800余元。除現場對兩名參賭人員分別進行500元的罰款外,其余14名涉賭人員被拘留15天,并共計罰款2000元。
據知情人士介紹,在此次抓獲的聚賭人員中,不乏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其中一名是平川區檢察院的書記員。昨日,記者就平川區檢察院是否對該參賭人員作出處理決定時,檢察院辦公室的杜主任表示,是否作出處理決定他要請示領導。截至記者發稿時,就此問題平川區檢察院仍沒有回音。
賭徒開假條 副局長作主放人
本來是一起非常普通的聚眾賭博案件,可是由于種種原因,情況就發生了不同尋常的變化。
11月29日,被拘留的14名賭博人員中有三四人在看守所向平川公安分局遞交了請假條,其中有人稱是老婆有病,有人稱單位開會,要求準假。假條寫好后,主管治安的平川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在假條上簽了字,準予請假。被拘留的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各自回家了,這一情況引起了其他被拘留人員的強烈不滿。
為此,記者采訪了公安分局一位負責人,他告訴記者,被依法行政拘留的人員,提前“釋放”或請假,都有嚴格的審批手續,除非家里有重大要事或個人患有疾病,需要有醫院的病假條和相關證明,經初步審核,再由分局主管領導和分局局長加注審核意見后方可請假外出。如果擅自作主給被拘留的人員請假是違法的。
副局長看守所長被停職
平川區區紀委介入調查
昨日,平川區紀委宋書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此事目前由公安機關調查,等調查結果出來后,紀委才會按照黨紀政紀有關規定來處分。
白銀市公安局一位督察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就在此事發生后的第三天,平川公安分局召開局長辦公會議,對主管副局長和看守所所長以不嚴格按照執法程序辦案作出停職處理。目前,參賭釋放人員已被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西部商報》供稿(來源:西部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