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渭縣交運局等單位在實施馬營鎮村組道路硬化工程中亂決策、亂作為問題。2017年11月,在實施馬營鎮李川村張河社至李川社道路硬化項目中,縣交運局對項目前期調研規劃不充分,道路施工線路不科學;縣文廣局對文物保護工作重視不夠,履行管護主體責任不力;馬營鎮政府對轄區文物摸底排查不認真、不全面,致使李家川一文物遺址被破壞?h交運局局長陳耀輝、縣文廣局局長周耀宗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交運局副局長張勇,縣文廣局副局長、博物館館長徐煜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職務;馬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馬宏忠受到誡勉談話。
2.安定區內官營鎮鎮、村干部落實森林防火職責流于形式、消極應付問題。2018年清明節期間,內官營鎮董家灣村、內官村對森林防火工作不重視,鎮、村干部履行職責不到位,沒有認真細致巡山檢查,排查火災隱患不到位、不及時,致使董家灣村、內官村發生火災,燒毀荒山6畝。內官營鎮政府分管副鎮長陳俊文、梁程宇,鎮人大主席、包片領導曹勇,鎮農路所副所長、包片領導彭永強,以及相關責任村村干部、護林員受到通報批評。
3.岷縣中寨鎮川都村村委會主任吳鎖平漠視群眾利益問題。2015年11月,吳鎖平將收繳農戶董某某2016年參合費未及時上繳,也未開具發票,漠視群眾利益,致使董某某及其女兒2016年的住院費用無法報銷,損害了群眾利益。吳鎖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臨洮縣交運局交通戰備辦公室副主任翟海闊、農村公路建設站技術員李永紅在扶貧項目驗收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6年11月,在洮陽鎮河口村、王家咀村“千村美麗”村組道路硬化項目驗收過程中,翟海闊、李永紅作為縣交運局委派的項目驗收人員,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只對項目主線進行了抽查驗收,并根據抽檢情況和項目結算書提交了驗收報告,造成施工單位套取項目資金10.37萬元。翟海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永紅受到政務記過處分。套取資金全部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