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學習貫徹黨章是從嚴治黨的迫切要求。黨章是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是黨內的普遍行為規范,具有最高的權威性和最大的約束力。從嚴治黨,說到底就是要嚴格按照黨章規定辦事,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管理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毛澤東同志曾經深刻指出:“治國就是治吏,禮儀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振,國將不國。如果臣下一個個都寡廉鮮恥,貪污無度,胡作非為,而國家還沒有辦法治他們,那么天下一定大亂,老百姓一定要當李自成。”這是以史為鑒,把治黨和治國統一起來,從鞏固政權的高度強調了對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加強管理的極端重要性。鄧小平同志也曾指出:“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學習貫徹黨章,就是從黨的制度建設上從嚴治黨,為糾正不正之風,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推動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目前,學習貫徹黨章總體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有的黨員不熟悉黨章,對黨章的精神理解不深,不能很好地運用黨章;有的黨員黨章意識淡薄,按照黨章辦事的觀念沒有完全確立,以權力和個人意志代替黨章的現象時有發生;有的黨員甚至無視黨章,不受黨內規矩約束,無限度地放縱自己,結果淪為階下囚。事實告訴我們,只有嚴格遵守黨的制度和紀律,才能把從嚴治黨的方針落到實處,不斷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的能力。
第四,學習貫徹黨章是推進黨內生活民主化、規范化、制度化的內在要求。
黨章是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關系的基本準則,是黨內民主的保障書。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是保持黨的生機和活力的關鍵,也是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根本途徑。黨的歷史表明,黨內出現的種種問題,包括遭受重大挫折和腐敗現象的發生,歸根到底,無不與黨內民主制度和監督制度不完善有直接關系,也同貫徹黨章不力有直接關系。學習貫徹黨章,就是要圍繞完善黨章確定的民主集中制這一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大力發展黨內民主,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不斷推進黨的活動方式規范化、制度化,促進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諧社會起到導向、示范和帶動作用。
二、充分運用黨章這個銳利武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黨章作為黨內的根本大法,雖然不可能也沒有必要為黨的建設提供一系列具體答案,但它為黨的建設指明了正確的政治方向,對黨的政治生活、組織生活等所有重大原則問題都提出了明確要求,規定了黨內的各項基本制度,并為制定黨內其他規章制度、維護黨的純潔性提供了根據和基礎。因此,加強黨的建設,必須認認真真學習貫徹黨章;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也必須認認真真學習貫徹黨章。我們要自覺運用黨章這個銳利武器,從嚴明黨的紀律、嚴格黨內制度、加強黨內監督入手,真正把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針落到實處。
近年來,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和紀律檢查機關認真落實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省委的部署,圍繞經濟快速發展、干部健康成長,著重研究怎樣才能做到“常舉刀、少砍人”的問題,把監督的關口前移,反腐倡廉工作保持了持續健康深入發展的勢頭,取得了新的成效。堅持不懈地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使廣大黨員干部進一步增強了拒腐防變的自覺性;省級領導干部率先垂范,促進了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落實;對違紀違法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警示和教育了黨員干部;認真治理教育亂收費,繼續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初步得到整治;圍繞構建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健全省委巡視工作機構,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充分肯定工作的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形勢不容樂觀。正如胡錦濤總書記所指出的那樣,違紀違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呈多發態勢,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黨內不正之風仍然比較嚴重,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環節。我們必須深刻認識反腐倡廉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不動搖,采取得力措施,持之以恒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抓緊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