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 省人事廳 省財政廳 省編辦
關于甘肅省2007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有關事項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中小學師資力量,不斷提高農村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第一線工作,省教育廳、省人事廳、省財政廳、省編辦制定了《甘肅省2007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工作方案》。該《方案》已經省政府辦公廳批轉。為切實做好此次選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拔數量和條件(一)選拔數量。
2007年全省共選拔50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
(二)選拔條件。
1.2004年及以后畢業、未就業但按規定進行了登記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所有報名的畢業生均須參加省上統一組織的錄用考試;無《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須通過省自考辦面向社會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
2.本人志愿且適合從事農村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
3.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熱愛基層教育工作,具有奉獻精神。
4.農村特困家庭和城鎮零就業家庭子女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選拔。
二、選拔辦法
(一)選拔工作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原則。各縣市區具體選拔人數由市州核定。
(二)畢業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到就業報到地縣市區教育局報名。報名時間:2007年9月22-28日。
(三)錄用考試主要內容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大學英語,總分150分,英語占分50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參考現行高校教材,大學英語不指定教材。本、專科生分別命題。考試時間為2007年10月27日上午8:30-11:00。考務工作由市州自考辦具體負責,不收取費用。
教師資格考試按自學考試有關規定執行;考試主要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滿分均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考試時間為2007年10月28日。請考生自行辦理報名手續。
本、專科生面試2007年11月10日前結束。參加面試畢業生名單和面試具體安排由各市州研究決定。
(四)各市州教育局和人事局根據省上下達的選拔名額、縣市區崗位需求和畢業生筆試、面試成績,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和體檢合格后,上報省教育廳、省人事廳審批。
三、政策措施
(一)此次經選拔被錄用到農村中小學任教的畢業生,納入公辦教師管理。編制在已經下達的基本編制和即將核定的附加編制中解決。對選拔錄用教師,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
(二)此次經選拔被錄用到農村中小學任教的畢業生,必須與錄用縣市區教育、人事部門簽訂就業(工作)合同。試用期滿后,5年內不得調離農村教師崗位。
(三)此次經選拔被錄用的畢業生必須全部安排在農村中小學任教,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為主。
四、其他事宜(一)此次選拔工作方案由省教育廳、省人事廳負責解釋。
(二)各市州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特此通告
二OO七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