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力爭2010年完成
國家預撥專項獎勵啟動金2100萬元
2月19日消息 據《蘭州晨報》報道 本報訊(首席記者 梁峽林 見習記者 李政魁)2月18日,記者從省建設廳獲悉,為切實推進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工作,財政部對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作安排了專項獎勵資金,啟動階段預撥獎勵資金2100萬元,用于補助供熱裝置安裝及能耗信息采集等基礎工作,力爭到2010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任務,也就是說,屆時,我省居民冬季采暖有望實現“分戶供熱計量”,用多少熱掏多少錢。
據記者了解,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作是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成節能減排工作的硬任務,由于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省建設廳、財政廳要求各市、州積極采取措施,建立本地區的建筑節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編制本地區年度既有非節能建筑、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和落實資金計劃?蓪⒓扔芯幼〗ㄖ嵊嬃考肮澞芨脑祉椖颗c舊城改造、建筑修繕和城市及區域性熱源改造結合起來,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力爭到2010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任務。
按照建設部要求,我省從2007年啟動既有居住建筑分戶溫控計量及節能改造工作,計劃改造350萬m2,根據各市州建筑總量、技術支撐能力、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對既有居住建筑分戶溫控計量及節能改造任務進行了分解,其中蘭州市127萬m2、天水市40萬m2、定西市20萬m2、甘南州5萬m2、隴南市10萬m2、金昌市10萬m2、白銀市20萬m2、臨夏州12萬m2、武威市20萬m2、酒泉市20萬m2、嘉峪關市10萬m2、張掖市20萬m2、慶陽市18萬m2、平涼市18萬m2,對蘭州市已達到50%節能標準的居住建筑,可只進行分戶溫控計量改造。城鎮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凡使用集中供熱設施的,都必須設計安裝分戶計量采暖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