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甘肅省委員會關于進一步發揮委員作用的意見
(2008年4月28日政協甘肅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二次常委會議通過)
為了充分發揮政協委員的主體作用,不斷提高委員履行職責的水平,調動委員建言獻策的積極性,增強委員參政議政的實效,推動我省政協工作不斷發展,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中共甘肅省委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和政協章程有關規定,結合我省政協工作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強化委員的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和水平
1.政協委員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主體。進一步調動和發揮政協委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對于提高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成效和水平,發揮人民政協在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政協委員要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堅持團結、民主兩大主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和政協章程。要把政治榮譽和社會責任統一起來,把立足崗位建功立業與履行委員職責結合起來,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協全委會議、常委會議的各項決議和要求,緊緊圍繞全省工作大局履行職責,為實現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任務發揮應有的作用。
3.政協委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要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學習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理論、政協章程及規章制度,學習經濟、科技、文化、法律等方面的知識,不斷深化對我國基本政治制度和人民政協性質、地位、作用的認識,增強做好政協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履行職責的能力。
二、積極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委員職責
4.政協委員要按規定和要求參加省政協全委會議、專題協商會、專題議政會和其他有關會議,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參與對我省重大問題和重要事務的協商討論,就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主動地發表意見建議。反映情況要真實準確,意見建議要切實可行。
5.政協委員要根據自身專業特點,選擇人民群眾關注和自己比較熟悉的課題調查研究;積極參加政協組織的有關視察、調研和考察,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了解實際情況,廣泛聽取意見,如實反映問題,提出具有參考價值的建議。每位委員屆內參加兩到三次省政協或市州政協組織安排的調研、視察或考察。
6.政協委員要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提高質量、講求實效”的提案工作方針,緊緊圍繞我省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要問題,認真選題,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提案。每位委員每年至少提出或聯名提出一件質量較高的提案。
7.政協委員要堅持履職為民,密切聯系群眾特別是本界別群眾,了解民情,體察民意,集中民智,把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對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看法和主張、有代表性的群眾意見、特殊群體的合理訴求、一般渠道不易掌握的社會情況和群眾意見、具有苗頭性和傾向性的問題,通過人民政協這一民主渠道,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地向有關部門作出反映,為實現和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發揮作用。每位委員每年至少反映一條有價值的社情民意信息。
三、豐富委員履行職責的形式,拓展委員發揮作用的途徑8.省政協機關要精心組織好各種會議,為委員議政建言創造條件。圍繞會議的主要議題組織和引導委員進行調查研究,收集和閱讀有關文件資料,做好會議發言準備。邀請有關黨政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向委員通報情況,聽取委員發言,接受委員問政咨詢,與委員進行協商討論;有關會議可邀請專家作專題講座,幫助委員了解相關行業、領域的發展動態和趨向。常委會議根據內容可邀請有關界別的委員列席。努力營造民主團結、寬松和諧、生動活潑的議事氛圍,鼓勵委員講真話、建諍言,使委員的各種意見建議都能得到發表,各族各界的利益訴求都能得到反映。
9.認真組織委員開展調研視察。圍繞全省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選擇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課題,組織相關界別委員調查研究,獻策出力。緊扣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和重大項目的實施,組織委員視察,提出咨詢意見,實施民主監督。把發揮委員的專業優勢與擴大委員的參與面結合起來,把組織委員實地調研視察與通過問卷、互聯網聽取委員意見結合起來,按照求實求深求精的要求,著力在掌握反映真實情況的第一手材料、了解平時難以聽到的群眾呼聲、對調查材料認真進行研討和論證上下功夫,提出有政協特色的、有份量的意見建議。對重要調研成果,可提交主席會議或常委會議進行協商討論,以建議案報送省委省政府,也可轉化為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
10.積極探索開展界別活動的有效形式。各專委會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發揮本委員會委員的作用。逐步建立各專委會與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各人民團體的聯系協作機制。組織一個界別或幾個相關界別開展調研、視察、考察,開展教育扶貧、科技咨詢、文化、衛生下鄉等活動。組織界別協商會,提出界別提案,以界別名義作大會發言。建立在蘭省政協委員界別小組,委員少的界別可聯合建立,委員多的界別可建立幾個小組,由小組召集人組織開展活動。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負責人擔任本界別小組召集人,其他界別小組召集人由所聯系的專委會負責人或政協常委、委員擔任。界別小組的活動形式應靈活多樣,可組織學習研討、參觀考察,也可開展調研視察等。每年召開一次界別小組召集人會議,總結交流經驗,加強協調指導。界別小組年終要向常委會提交書面總結報告。
11.舉辦政協委員論壇。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確定論壇主題。組織和引導委員圍繞論壇主題開展調研,撰寫論文,建言立論。每次論壇可選擇一個或幾個專題,邀請有關專家學者和領導同志與委員互動交流。優秀論文匯編成冊,重要意見建議送交有關部門。
12.舉辦政協委員約談會。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由省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專委會負責人,約請委員座談交流,了解委員學習、工作、生活情況,聽取意見建議,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13.辦好委員活動日。組織委員參觀考察、聽取專題講座和有關情況介紹、開展文化體育活動,為委員感受改革發展成果、建言獻策、開闊視野、交友聯誼搭建平臺,增強活動的吸引力和實效性。
14.根據有關規定做好政協委員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特約監督人員的推薦工作。受聘委員要積極參加有關活動,認真履行職責。聘請單位要積極為委員履行職責創造條件、提供方便。省政協每年召開一次聘請單位和受聘委員座談會,聽取情況介紹,加強溝通協調。
15.重視發揮蘭外委員的作用。委托各市州政協主席為當地省政協委員活動召集人,根據省政協安排,組織當地省政協委員在一屆內開展一到兩次跨區域視察或考察,形成的意見建議及時報送省政協辦公廳。各市州政協組織的有關會議、重要活動和學習培訓,根據需要邀請當地省政協委員參加。省政協到各地調研視察要通知當地省政協委員參加。
16.協調省級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在做好省政協重要會議和活動宣傳報道的同時,開辟政協委員議政建言專欄或專題節目,宣傳政協委員建言獻策成果、典型事跡和政協工作的成績與經驗。省政協機關的報刊、網站,要全面系統、準確及時地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17.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在充分運用好現有履職形式的同時,積極探索新的活動方式,為委員履行職責搭建寬廣新穎的平臺,增強委員工作的時代特征。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為委員履行職責提供保障和支持
18.省政協機關要為委員履行職責搞好服務。認真組織政協委員的學習和培訓,每屆任期內對委員進行一到兩次集中培訓;舉辦專題講座、形勢報告會、政情通報會,為委員訂閱《人民政協報》和《民主協商報》,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和信息;通報相關會議議題和調研視察課題等重要活動內容,促進委員了解情況,熟悉政策,擴大視野,把握大局,履行職責。加強提案征集與審查立案,提高提案質量。堅持主席、副主席督辦重要提案,加強與提案承辦單位協調溝通,推動提案辦理質量不斷提高。加強社情民意信息的征集、選編和報送,定期反饋信息采用及辦理落實情況。完善政協建議案、調研報告、委員重要意見建議的報送及反饋程序,推動委員意見建議的采納和落實。
19.加強與省直有關部門和委員所在單位的聯系,為委員發揮作用提供支持。有關部門要依據《中共甘肅省委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大力支持政協開展的調研、視察、考察活動;對調研視察形成的建議案、提案、報告、社情民意信息,積極負責地研究處理,特別重要的,提請黨政領導閱批,督促辦理;對意見建議的研究采納情況,及時向政協作出反饋。政協委員所在單位要依照有關規定,為委員履行職責創造條件,在時間、經費等方面給予必要的保障,并保障其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因參加政協會議和活動而受到影響。
20.建立政協委員履職情況通報機制。對政協委員、常委參加政協會議和重要活動的情況實行考勤,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應履行請假手續。辦公廳和各專委會對委員參加政協各種會議、提出提案、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參加調研視察等情況進行統計匯總,每年年底以書面形式通報全體委員、委員所在單位和省上有關部門,作為評價考核委員履行職責的依據。
21.建立健全表彰獎勵機制。對履行職責成績突出的委員和優秀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調研視察報告進行表彰獎勵。一屆任期內,評選一到兩次優秀提案、優秀社情民意信息和優秀調研視察報告,舉辦一次優秀政協委員評選活動。
22.尊重和依法保護政協委員的各項民主權利。依法維護政協委員按照政協章程履行職責的權利,切實保障委員在政協的各種會議上提出批評和發表不同意見的自由。對委員的信訪、批評和舉報,要高度重視,認真處理,保護委員履行職責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