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扶持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本科以上畢業生就業
選拔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和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通告
根據省委、省政府2009年十二件民生實事的要求,扶持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中4000多名尚未就業的本科以上畢業生就業、選拔50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選拔5000名醫療衛生專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經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衛生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察廳研究,現將實施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及選拔條件
(一)純農(牧)戶零就業選拔條件
1.各市(州)統計上報的2006年至2008年畢業,現持《擇業通知書》尚未就業,并按規定進行了注冊登記的我省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中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
2.熱愛農村,熱愛基層工作,能吃苦耐勞,具有奉獻精神。
3.身體健康,本人自愿到基層農村、社區工作。
(二)農村中小學教師的選拔條件
1.甘肅戶籍,2006年及以后畢業,持《擇業通知書》,尚未就業,并按規定進行了登記注冊的往屆和2009年應屆普通高校專科(高職)以上畢業生。
2.本人志愿且適合從事農村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
3.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熱愛基層教育工作,具有奉獻精神。
4.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報名時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合格證。
(三)鄉鎮衛生院醫療人員的選拔條件
1.甘肅戶籍,2006年及以后畢業,持《擇業通知書》,尚未就業,并按規定進行了登記注冊的往屆和2009年的應屆普通高校專科(高職)以上醫療衛生專業畢業生。個別艱苦邊遠、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報名人數不足時,根據需要,經批準可適當放寬擇業期。
2.本人志愿且適合從事基層醫療衛生工作。
3.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熱愛基層,具有奉獻精神。
二、選拔安置辦法
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安置以縣(市、區)為單位,采取考核選拔的方式,將符合條件的畢業生,一次性安排到村社或鄉鎮公益性事業崗位就業。
農村中小學教師和鄉鎮衛生院醫療人員選拔采取全省統一考試的辦法進行。
三、實施程序
(一)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安置
1.報名。由畢業生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經村、鄉兩級審核,持蓋有公章的審核證件及身份證、《擇業通知書》、畢業證到所在縣(市、區)人事部門報名;填寫《甘肅省選拔安置農村純農(牧)戶中零就業家庭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就業審批表》一式三份。
2.選拔審批。縣(市、區)人事部門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報名人員進一步進行資格審查,面向社會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在此基礎上,確定人選,報市(州)人事局審核后,由省人事廳審批。
(二)農村中小學教師和鄉鎮衛生院醫療人員選拔
1.報名時間
省內院校應、往屆畢業生,2009年5月11、12、13日三天;省外院校甘肅籍畢業生2009年5月11日至17日七天。
2.報名地點
由各縣(市、區)、院校自定。
3.報名方式
回生源地登記注冊的往屆畢業生,由各縣(市、區)人事局、教育局、衛生局、自考辦共同負責,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進行。省內院校應屆畢業生由所在院校組織報名。
省外院校應屆畢業生,可通過《甘肅人事編制信息網》(www.rst.gansu.gov.cn)進行網上報名或通過傳真報名(0931-8410817,8815149)。報名時須如實準確填寫本人入學時戶籍所在縣(市、區)、身份證號、畢業院校、學歷、所學專業等有關信息。
報考鄉鎮衛生院的畢業生,允許跨市(州)報名,并可同時填報3個縣(市、區)志愿,第一志愿只允許報生源所在縣(市、區),第二、三志愿可填報其他市(州),但必須服從調配。
4.準考證發放
在考前一周內由生源地市(州)發放準考證。畢業生在領取時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擇業通知書》等證件原件,經市(州)人事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確認后領取準考證。條件不合格者,取消考試資格。
5.組織考試
(1)省自學考試辦公室按照省考務辦公室的安排,負責考試的具體組織。各市(州)人事、教育、衛生、監察等部門要會同考試機構,認真做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考試程序嚴格、嚴肅、嚴謹、有序進行。整個考試工作由省人事、教育、衛生、監察等部門巡視監督。
(2)考試內容
農村中小學教師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進行。筆試的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論、教育法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大學英語》。總分150分,其中英語占50分,其它內容占100分。思想政治理論參考現行高校教材,大學英語不指定教材。本、專科生分別命題。面試試題由省教育廳制定。筆試結束后,由市(州)人事局會同教育局按筆試成績高低和分配名額的120%的比例,擇優確定各縣(市、區)參加面試的本、專科畢業生名單(本、專科生分別劃線),市(州)教育部門會同人事等部門組織面試。
鄉鎮衛生院醫療衛生人員選拔考試內容包括《醫學基本常識》、《衛生相關政策》。
(3)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統一為:2009年8月2日上午9:00—11:30;農村中小學教師考試面試于2009年8月15日前結束,具體時間由各市(州)確定。
6.人選確定
農村中小學教師:各市(縣、區)根據分配名額,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占80%、面試成績占20%的比例,換算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經公示、體檢后,由省人事廳和省教育廳會同各有關市(州)審批。
鄉鎮衛生院醫療衛生人員:各市(縣、區)根據分配名額,依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第一志愿不足時,由省考務辦在全省范圍內,按第二、三志愿的排名順序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補充。經公示、體檢后,由省人事廳和省衛生廳會同各有關市(州)進行審批,確定人選,并配置上崗。
報考農村中小學和鄉鎮衛生院崗位的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四、政策措施
被安置的農村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中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納入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范圍,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當地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工資政策標準。經選拔被錄用到農村中小學任教和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畢業生,按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當地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工資政策標準。
被選拔安置的農村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中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縣(區)人事部門會同鄉鎮(街道)、村(社區)等有關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留用,不合格的重新擇業。
(三)選拔錄用到農村中小學任教和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畢業生,必須與縣(市、區)教育、衛生、人事部門簽訂合同。試用期滿后,5年內不得調離農村中小學和鄉鎮衛生院工作崗位。
扶持我省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本科以上本科畢業生就業、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和到鄉鎮衛生院工作,事關民生、穩定和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大局,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主動接受全社會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督。各級監察部門對整個選拔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附:選拔名額分配表
聯系人:周兆暉 楊平華 張寧
聯系電話:0931-8815149 8410817
特此通告。
甘肅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甘肅省人事廳
二○○九年四月一日
名額分配表
序號 |
市州 |
中小學任教名額分配 |
鄉鎮衛生院工作名額分配 |
|
總計 |
5000 |
5000 |
1 |
蘭州 |
330 |
300 |
2 |
嘉峪關 |
20 |
40 |
3 |
金昌 |
90 |
120 |
4 |
白銀 |
390 |
450 |
5 |
天水 |
600 |
450 |
6 |
酒泉 |
180 |
320 |
7 |
張掖 |
210 |
450 |
8 |
武威 |
360 |
410 |
9 |
定西 |
530 |
650 |
10 |
隴南 |
560 |
300 |
11 |
平涼 |
430 |
480 |
12 |
慶陽 |
510 |
300 |
13 |
臨夏州 |
510 |
450 |
14 |
甘南州 |
280 |
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