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賽”省賽區一等獎不再保送
●限定體育特長生加分測試項目
●新政策于2014年高考時執行
本報蘭州訊(記者呂寶林)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民委、省公安廳、省體育局和省科協等6部門日前聯合發文,對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照顧項目進行調整。
調整政策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開始適用,在2014年高考考生中實行。2010年(含)以前已進入高中階段學習的學生,仍適用調整前我省的照顧政策和保送生政策。
此次調整項目包括:取消奧賽省賽區一等獎照顧加分項目。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并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遴選為參加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經所報考高校測試后決定是否錄取。取消奧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和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高校招生保送資格。保留照顧加分政策,分值為10分。
限定體育特長生加分測試項目,取消高中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的學生省級體育運動一級全國照顧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學生,統稱為體育特長生,保留照顧加分項目。我省組織的測試項目限定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省教育廳和省體育局根據我省中學生體育活動開展情況,另外增加兩項強身健體項目,報教育部備案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執行。此外增加一項經教育部同意備案的省級學生體育運動一級的地方性照顧政策。
文件同時要求進一步加強高考照顧政策信息公示和嚴厲打擊資格或身份造假,對發現有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其電子檔案。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統一測試須全程錄像,學生測試成績現場公布,通過測試達標者須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其所在中學指定地點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學生方可獲得高考加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