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進實體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1. 切實加強工業經濟運行監測預警。抓好重點行業、企業和產品的監控,進一步做好百戶企業旬報、月報制度,對增速低于全年預期目標的企業做好專項督查,實行“一廠一策”,確保全年目標如期實現。盡快建設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平臺,提高工業經濟監測預測能力,省級財政專項經費支持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平臺建設和市縣工業監測預測工作。
2.加強重要生產要素調度協調。加大外省區煤炭調入力度,推進煤炭儲備基地建設,指導煤電雙方按時序進度兌現省內電煤供需合同,保證煤電運有效銜接。由省內煤炭生產企業供應的省內電煤不漲價,按上年合同價執行。建立健全電力聯動機制,嚴格落實豐枯差別電價政策,幫助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高載能企業盡快恢復生產。爭取國家電網公司支持,加大電力外送力度。加強鐵路運輸協調,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重點地區計劃兌現率要達到90%以上。
3.強化鼓勵企業互為市場。及時更新和公布企業產品供應和重點企業互為市場產品供需目錄、重點項目采購業主單位產品需求目錄。開展產需對接活動,省內企業要為重大建設項目提供優質的設備和產品、優惠的價格和優質的服務。組織省內企業到重點省區和國外進行產品推介,搭建產需合作對接平臺。加快推進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特許經營、電子商務、網絡購物等現代流通方式。
4.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前期工作。省上領導包抓千億元的產業鏈項目,協調推進蘭州石油化工,隴東石油化工,平涼煤電化工,白銀煤電冶、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裝備制造等對全省工業經濟有重大影響的產業鏈建設項目。對今年已開工或具備開工條件的承接產業轉移項目,納入財政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5.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重點圍繞新能源、新能源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醫藥、信息技術等新興產業,統籌利用循環經濟、自主創新、技術改造等各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引導社會資金用于培育和發展新興產業。加快以酒泉風電、光電基地為龍頭的千萬千瓦級風電和千萬兆瓦級光電建設,在具備資源和條件的市州全面展開風電和光電項目的規劃和建設。加快酒泉地區大型調峰火電建設。大力推進750千伏哈密—敦煌—青海線路工程建設,盡快打通酒泉地區新能源第二外送通道,繼續推進±800千伏酒泉至湖南特高壓直流外送工程前期工作,盡快完成蘭州—天水750千伏輸電工程的核準工作。加快天水、金昌、武威等市州的熱電聯產工程建設,抓緊正寧電廠120萬千瓦裝機等隴東大型坑口火電項目前期工作,爭取早日獲批。加快靈臺、寧正、沙井子礦區總體規劃修編和報批工作,繼續推進正寧核桃峪、靈臺邵寨等煤礦建設,開工建設寧縣新莊、環縣馬福川、崇信赤城等煤礦。推動全省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優化資源配置,促進資源開發規模化集約化。加快隴東地區煤炭資源勘查和資源轉化工作。支持將金昌等有條件的城市納入新能源直供電試點城市,對實現新能源直供電就地消納用戶,所消耗電量不列入企業能耗總水平考核體系。支持慶陽石化500萬噸擴能改造等傳統產業發展。
6.省財政安排1億元專項資金,對工業增加值、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增長快的前3個市州進行獎勵。獎勵資金以貸款貼息方式,重點用于扶持規模在500-2000萬元的工業企業加快發展,支持其擴大生產規模。
7.抓住國家加大節能減排項目投入的機遇。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業節能減排、循環經濟項目謀劃和聯合上報爭取工作。研究編制支持自給式太陽能等新能源裝備制造產品進入公共設施和家庭的規劃,爭取國家政策支持,積極組織實施。
8.加大對工業發展的財政支持力度。對千億元產業鏈項目、投資20億元以上的重大工業項目前期經費給予專項支持。凡符合下撥條件的企業,5月底前80%以上工業發展專項資金要直接撥付企業。省財政整合安排2億元,用于現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技術改造貼息。各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采用貸款貼息方式,充分發揮其引導、拉動和放大效應。
9.積極保障工業項目用地。優先安排重點工業項目用地,切實保障與中央企業、省外優勢民營企業合作以及承接產業轉移等工業項目用地。落實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工業企業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建設3層以上標準化廠房的,用地納入年度國有建設用地計劃優先保障。因技改項目增加土地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
10.推行“銀政投”融資模式。凡符合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具有固定資產貸款需求且達到銀行貸款條件的項目,可通過“銀政投”融資平臺,向協議合作銀行推薦貸款項目。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成長性高、信用度好,一時達不到貸款條件的項目,通過擔保增信提高項目融資能力。
11.繼續做好困難企業的動態認定工作。經認定為困難企業的,享受社會保險費緩繳等穩定就業優惠政策,并可依法申請稅收緩繳和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
12.落實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小微企業實行特殊的扶持政策。
13.省財政注資7.8億元,支持做大省中小企業擔保公司貨幣資本規模。通過持股再擔保和落實縣級政府配套資金等方式,盡快建立完善58個貧困縣擔保體系,改善縣域中小微企業融資環境。
14.通過加大財政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推動蘭州新區和國家級開發園區加快發展,增強項目承接力和對外吸引力。
15.加大地勘投入,支持煤炭等資源勘探開發。吸引有資質條件和勘探實力的企業參與資源勘探開發和深加工,努力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
16.通過省財政注資,成立省飛天文化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和省文化產業投資擔保公司。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引導基金,進一步擴大文化企業融資規模,以市場為導向,集中扶持一批文化產業項目,孵化催生一批骨干文化企業,推動中國華夏文明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示范區建設。
17.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甘肅省建筑業相關目標任務分解表的通知》。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切實加強招投標環節的管理,鼓勵和引導外地建筑企業在我省注冊設立分公司。
18.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落實好已出臺的行業準入、項目、用地、價費等政策,圍繞引導和鼓勵企業利用存量土地、閑置廠房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對落戶功能區的各類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服務平臺企業,為節能減排提供專業化服務的企業,從事信息服務外包的企業,總集成總承包企業等,研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年內建立扶持政策、統計監測和考核評價三大體系,力爭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年增長20%。
19.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全面貫徹落實國家促進物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盡快制訂出臺我省促進物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積極引進一批大集團、大企業參與我省的物流業建設,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先進性、帶動性的物流園區,促進物流業與制造業聯動發展。
20.進一步發揮文化旅游在現代服務業中的龍頭作用。加快推進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將嘉峪關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工程列入全省文化旅游產業重點項目予以扶持。辦好第二屆“敦煌行·絲綢之路國際旅游節”和蘭州國際馬拉松賽、環青海湖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甘肅段比賽等重大節會和賽事。
21.省政府組成企業工作組,“一企一策”加強指導。對產銷兩旺的盈利大戶,鼓勵其進一步擴大生產、增加盈利;對暫時遇到困難的重點企業,實施特殊幫扶政策,幫助其渡過難關;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有市場、發展有潛力的虧損企業,幫助其盡快扭虧脫困。
22.健全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大減稅減費等惠企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信箱等,鼓勵企業對不合理負擔進行舉報,加大對亂收費、亂評比、亂檢查、亂攤派等“四亂”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處理力度。
23.各級政府建立由分管領導主抓、工業經濟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的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解決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24.將工業增加值、建筑業增加值、第三產業增加值和工業固定資產投資作為對各級政府年度考核指標。具體考核辦法由省政府辦公廳另行印發。
二、保持固定資產投資快速增長勢頭
25.加快項目前期和獲批工作。對已上報國家的重大項目,要落實責任部門,派專人盯辦,積極做好銜接協調和匯報工作,爭取早日獲批。對于還在省內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市州和部門之間要加強協調,確定時限要求,加快進度,限時辦結。
26.抓緊抓好在建續建項目。對續建項目,要認真梳理存在的問題,著力解決征地、拆遷等困難和問題,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對出現的“半拉子”工程,要認真排查分析原因,針對不同項目對癥采取措施,積極解決勞務用工、建設資金、建材供應、施工協調等問題,爭取盡快恢復正常施工。對已獲批和落實資金但尚未開工的項目,要認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盡快開工建設。
27.加快以鐵路建設為重點的重大項目建設步伐。針對蘭渝、蘭新鐵路進度較慢的問題,相關部門要做好協調工作,及時解決工程建設中遇到的困難,督促加快工程建設進度;要保持合理的施工進度,把因各種原因耽誤的進度補回來。同時加快推進西平、天平鐵路等在建項目建設進度。抓緊寶蘭鐵路客運專線、蘭州至中川機場鐵路的前期工作,確保年內開工。抓緊銀川至西安、干塘至武威二線、敦煌至格爾木鐵路的前期工作,力爭及早開工建設。同時,省政府今年確定的20個新開工重大項目,要在年內全部開工建設。
28.強化項目儲備和申報。要積極謀劃和儲備一批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社會事業、水利生態、保障性住房、節能減排、自主創新和產業升級等方面重大項目,有序開展規劃編制、咨詢論證、項目確定等工作,抓緊推進前期工作,爭取列入國家投資計劃啟動實施。要更加注重項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質量,嚴格執行產業政策規定,大幅提升儲備項目數量、規模和質量。
29.加強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分析和責任考核。投資主管部門要逐月通報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監測、分析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特點、存在問題,及時提出措施和建議,促使固定資產投資穩定較快增長。按照年初省政府與各市州簽訂的《目標管理責任書》,完善固定資產投資目標考核辦法,進一步優化考核指標體系和獎勵懲罰措施,充分調動市州抓項目、保投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0.積極營造項目建設的良好環境。進一步合理下放審批權限,落實限時辦結制,省政府重大項目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全省重大項目特別是新開工項目遇到的土地征用拆遷難、基礎設施交叉協調難等突出問題,及時召集省直相關部門和市州,積極協調解決,督促跟蹤辦理。同時,各級政府履行項目審批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積極主動為建設項目辦理審批核準、征地拆遷、環境評價、選址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不斷優化項目建設環境,促進項目順利實施。
31.各市州要盡快全面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加快已開工項目的建設進度,確保保障性住房項目如期完成。積極對接爭取國家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和資金。各地要積極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32.打好擴大信貸投放、“三農”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和非公經濟融資、企業上市融資再融資、企業債券融資“五大攻堅戰”。學習借鑒溫州金融改革試點經驗,加大村鎮銀行、民間投融資機構、擔保機構的建設力度。加快推動金川公司、白銀公司、讀者集團、蘭州銀行等重點骨干企業上市進程。
三、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
33.鼓勵各地圍繞優勢資源、特色產業、延伸產業鏈和承接產業轉移,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改進招商方式,加強產業招商、精準招商、以商招商,制定更加優惠的土地、稅收等政策,增強招商吸引力。不斷推進區域經濟交流合作,落實合作項目。辦好第十八屆蘭洽會。
34.大力改善投資環境,加強招商引資簽約項目的跟蹤服務。努力營造有利于招商引資項目落地的良好環境,確保已簽訂的合同類項目盡快落地實施,推動意向和協議類項目加快轉化為合同類項目。
35.繼續擴大金融市場開放,加強與全國性金融機構的聯系對接,力爭年內與國有五大商業銀行全部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吸引股份制商業銀行、有影響力的證券、產業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到我省設立分支機構。放寬準入,支持省內外各類資本參與地方金融機構的組建和增資擴股。采取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公司化管理方式,設立全省產業發展引導基金,支持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循環經濟等產業發展壯大。
36.落實出口退稅政策。對企業出口信用保險保費給予補貼,對中小企業申請國際認證、專利、商標等發生的費用給予獎勵。支持企業進口先進設備促進技術改造,對機電設備及關鍵零部件進口給予獎勵。鼓勵優勢農產品出口。
37.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走出去”。以投資合作帶動資源、技術、貿易等合作。鼓勵建立和并購研發機構、營銷網絡。支持組建“走出去”企業聯盟,提高“走出去”組織化水平。
38.各市州、省直相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出臺《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的實施細則。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參與鐵路、能源、電信、市政、教育、醫療、旅游等領域建設。制定優惠的財稅金融支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擴大民間投資。
四、加大農業結構調整力度,
提高保障水平
39.深化農業結構調整。建立產業引導基金,吸引社會資金、銀行貸款、風險投資等參與,重點扶持制種、草食畜、馬鈴薯、中藥材、優質林果和蔬菜等“六大”產業,著力打造全國重要的特色農產品生產和加工基地,實現規模效應。
40.發揮科技在促進農業產業發展和促農增收中的作用。著力推廣旱作農業、高效節水農業、測土配方施肥、病蟲害綜合防治、農業資源循環利用、良種繁育、優質牧草種植、標準化種植養殖等農業技術。繼續抓好“四個1000萬畝工程”年度任務的落實。鼓勵農業科技人員帶薪創業。
41.認真落實《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2110號),加強農產品流通市場體系建設。扶持建設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專業市場,加快培育市場流通主體,大力推進產銷銜接、農超對接,減少流通環節,不斷提高優勢農產品市場營銷水平。認真落實中央和省關于穩定生豬生產的各項政策,推動生豬生產健康發展。
42.加強農業合作組織建設。建立金融支持“三農”工作的基礎性平臺。保障糧油肉菜等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
43.加強物價調控,及時監測價格動態。繼續認真落實米袋子、菜籃子行政首長負責制,保障市場供應。健全和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加強市場監管,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落實完善社會保障和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的聯動機制。
44.加強防災減災工作。完善各類自然災害的預報預警機制,排查各類隱患,努力減輕災害損失。
五、穩定擴大就業,
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45.制定全省百萬人創業促進就業行動計劃,加大創業政策扶持力度,鼓勵全民創業。對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退役士兵和殘疾人設立50萬元以下有限責任公司的,實行創業注冊資本“零首付”,只須在2年內繳足注冊資本。對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免收注冊登記費。設立“甘肅省創業創新獎”。啟動白銀、金昌、玉門“資源枯竭型城市促進就業綜合示范區”建設項目。加大財政投入,切實保障各項就業扶持政策的落實。
46.促進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就業。對各類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組織當年畢業生就業達到80%以上,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審核確認,按照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管理歸屬不同,由同級財政給予以獎代補支持。
47.整合農民培訓資源。對各類農民培訓項目實行統一管理,加快培訓基地建設。加強對留鄉務工農民的適用技術培訓和外出勞務輸轉農民的技能培訓。要高度重視返鄉農民工的培訓和再就業工作。今年完成農民工技能培訓55萬人次,輸轉城鄉富余勞動力500萬人次,創勞務收入550億元,確保農民工資性收入較快增長。
48.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對取得專業技術職稱并聘到相應崗位的及時兌現工資待遇。建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失業保險金正常增長機制。
49.扶持發展富民產業。鼓勵發展庭院經濟、休閑農業、鄉村旅游和“農家樂”等農村服務業,提高農民家庭經營收入。
50.加大匯報銜接力度,爭取中央政策支持,進一步提升農民轉移性收入占比。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加強農村土地流轉中介服務,推動農業規模經營發展,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摘自《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甘政發〔2012〕6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