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張軍利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甘政任字〔2013〕24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省屬有關企業:
省人民政府決定:
張軍利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甘肅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曉陽任甘肅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省政府總值班室)主任(副廳長級,試用期一年);
劉肇華任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巡視員;
王漢義任甘肅省公安廳副巡視員;
蔡林崢任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巡視員職務;
劉寧任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巡視員;
曹藏虎任甘肅省農牧廳副巡視員;
杜永清任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局局長(副廳長級,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甘肅省農牧廳副巡視員職務;
俄軍任甘肅省文化廳副廳長;
楊建仁任甘肅省文化廳副廳長(試用期一年);
李慎濱任甘肅省文化廳巡視員,免去其甘肅省文化廳副廳長職務;
管鈺年任甘肅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局長;
劉新平任甘肅省體育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王軍任甘肅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甘肅省兩西農業建設指揮部)副主任(副指揮);
李志榮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室主任;
馬玉萍任甘肅省文物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王軍需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甘肅省委員會會長(正廳長級),免去其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職務;
吳貴毅任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李文玉任蘭州蘭石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李冬暉任蘭州蘭石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李寧平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馬自學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免去其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劉曉黎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王兆坤、張云祥、王明壽、李輝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楊魁硯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掛職);
胡樂水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兼);
史正剛任甘肅中醫學院副院長;
馬建東任天水師范學院院長;
王旭林、汪聚應任天水師范學院副院長;
汪建華任蘭州文理學院院長;
鄭偉強、普登學任蘭州文理學院副院長;
朱建國任平涼醫學高等?茖W校校長(副廳長級);
陳文賢任酒泉職業技術學院院長(副廳長級);
陳逸平任甘肅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院長(副廳長級);
李敏騫任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院長(副廳長級);
王國強任甘肅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院長(副廳長級);
田樹濤任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院長(副廳長級);
張炯任甘肅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院長(副廳長級);
宗瑞謙任武威職業學院院長(副廳長級)。
免去:
王萍的甘肅省教育廳副廳長職務;
程耀榮的甘肅省教育廳副巡視員職務,退休;
史志明的甘肅省民委副主任職務,享受正廳級非領導職務待遇,退休;
王世英的甘肅省民政廳副巡視員職務,退休;
呂三信的甘肅省司法廳副巡視員職務,享受正廳級非領導職務待遇,退休;
李堋的甘肅省財政廳副廳長職務,享受正廳級非領導職務待遇;
王蘭玲的甘肅省文化廳副廳長職務,享受正廳級非領導職務待遇,退休;
劉立的甘肅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甘肅省國有資產投資集團公司董事(兼)職務,退休;
廖永凱的甘肅省地方稅務局副巡視員職務,退休;
馬賽敏的甘肅省體育局副局長職務,退休;
盧有治的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室主任職務;
王代喜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甘肅省分會會長職務;
李磊的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白鳳剛的蘭州蘭石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朱衛國的西北師范大學副校長職務;
陳曉龍的天水師范學院院長職務;
吉建安的天水師范學院副院長職務;
蘆維忠的甘肅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院長職務;
紀新民的敦煌研究院副院長職務;
宋尚有的甘肅省農業科學院院長職務;
徐建新的甘肅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副巡視員職務,退休。
原甘肅省新聞出版局局長職務隨機構變動自行免除;原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甘肅省投資集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職務,原甘肅聯合大學校長、副校長職務隨機構更名自行免除。
以上涉及企業職務任免的,按有關章程規定程序辦理。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6日
抄 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市、自治州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