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加快政府職能轉變
我省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進一步下放
甘肅日報蘭州訊 (記者盧吉平 實習生牛婧娥)省政府日前正式修訂印發《甘肅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甘政辦發〔2014〕34號),對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進一步下放。此舉將有效規范政府審批行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為我省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增添強勁動力。
記者從省發改委了解到,此次我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的最大亮點,是進一步向市(州)、省直行業主管部門下放項目審批權限。今后,對于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央專項資金、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省政府統一安排的政府性債券和政府性基金的項目,按政府投資規模分級審批,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將省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權限由原規定的市(州)、縣(市、區)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且政府投資比例超過50%,省直部門項目安排政府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此次提高到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且政府投資比例超過40%,或安排政府投資2000萬元及以上;限額以下項目按隸屬關系由市(州)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或省直行業主管部門審批。此外,《辦法》新增了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的相關內容。按照國家有關要求,今后凡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的項目均應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程序完備后提交資金申請報告,并提出了具體的申報要求。此次我省將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的程序、資金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資金申請報告的審查重點等一并納入了管理辦法。
同時,我省新版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修訂,進一步規范了政府投資安排。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投資體制改革政策精神,我省將市(州)、縣(市、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也納入了辦法管理的政府投資范圍,規范了此類資金的安排。依據《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修改完善了政府投資的范圍和方式。
我省新版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修訂,旨在大力簡政放權,同時放管并重,突出強化了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管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甘肅銀監局五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同步下放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權限加強部門協同監管的意見》。我省對合理安排政府投資、杜絕重復安排,加強概算控制、規范調概程序,加強招投標管理、提高中介服務質量,強化資金監管、充分發揮效益,加大項目稽查、提高工程質量等方面也進行了補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