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訊 (記者 李升) 為提高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能力,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6月30日,記者從省交警總隊獲悉,我省將成立甘肅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面協調和指導全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據介紹,“省應急指揮部”成立后,總指揮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省公安廳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牧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政府外事辦、省安監局、甘肅保監局、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消防總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組成,根據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總隊長擔任。省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面協調和指導全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接報、整理、通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匯總上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根據事故現場勘查情況和事故原因分析,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報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并通報省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省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Ⅰ級、Ⅱ級響應建議,由省政府決定啟動Ⅰ級、Ⅱ級響應,并通知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發生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Ⅲ級、Ⅳ級響應建議,由市州政府決定啟動Ⅲ級、Ⅳ級響應,并通知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同時按有關規定報告和通報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