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盧吉平 通訊員李莉 張萬剛)國家稅務總局日前明確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新舊產業目錄銜接問題后,我省國稅部門梳理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迅速對接新產業目錄,下放審批權限,確保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我省國稅部門對2014年以來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的所有納稅人逐戶對照梳理,其中對其主營業務仍屬于《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的,準予納稅人繼續按15%的低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甘肅新增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收入占比達到要求的,可自2014年10月1日起享受15%的低稅率優惠。對主營業務不再屬于《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的,一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恢復按25%的法定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并在2014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中進行補稅。同時,下放審批權限,進一步方便基層、服務納稅人。對2015年4月1日前按過渡目錄享受政策并在縣區局備案的,不必再報省國稅局審批;對4月1日后按新目錄享受政策的,審批權限由省國稅局下放至縣(區)級國稅機關,納稅人可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審批手續享受優惠政策。省國稅局專門設計了三種類型的統計表樣,分別對繼續符合條件、不再符合條件和按照甘肅新增鼓勵類目錄享受等情形要求基層單位進行詳細統計反映,為優惠政策效應分析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