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2015】
甘肅將大幅減少高考照顧加分項目
保留三年過渡期 2018年起全面實施
甘肅日報蘭州5月20日訊 (記者李欣瑤)記者今天從省招辦獲悉,我省將大幅度減少和嚴格控制高考照顧加分項目,從今年開始保留三年過渡期,2018年起全面實施。
根據《甘肅省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我省對鼓勵類加分項目大幅減少和嚴格控制。對于取消的加分項目,我省將以2015年1月1日為節點,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進行過渡,過渡期內的加分分值降為5分。此外,地方性照顧加分項目僅適用于我省地方省屬院校,不再包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
取消的全國性項目包括:在高中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考生;在高中教育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在高中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經市(州)黨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由新聞媒體報道,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的考生。
取消的我省地方性加分項目包括:高中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藝術特長A級以上證書的考生;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三等獎或者省級競賽一等獎的考生;高中階段獲得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一、二、三等獎或省賽區聯賽一等獎的考生;高中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證書的考生。
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以上全國性和地方性加分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具有相關加分資格,加分項目及分值適用于2015年至2017年普通高考,從2018年起全部取消。2015年1月1日之后獲得以上項目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我省保留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包括:烈士子女,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對報考漢語言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保留地方性加分項目包括:長期居住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