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孫海峰)省委雙聯辦、省委組織部、省扶貧辦日前出臺《甘肅省駐村幫扶工作隊考核評價辦法》,對全省6220個建檔立卡貧困村駐村幫扶工作隊及所有工作隊成員實施考核,以全面、客觀、公正、準確考核評價駐村幫扶工作隊的工作實績。
根據《考核評價辦法》,考核內容包括駐村情況、工作情況、工作成效等方面,全省6220個駐村幫扶工作隊及工作隊成員的考核考評工作由省委雙聯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部署,以縣(市、區)為單位,縣(市、區)委負責,縣(市、區)委雙聯辦牽頭,組織部、扶貧辦等單位配合,抽調相關單位人員組成考評組,組織開展考評工作。省扶貧辦具體負責對脫貧情況等相關業務工作進行督導。考核于每年12月下旬組織開展,全面了解駐村幫扶工作隊、工作隊成員的工作情況。
駐村幫扶工作隊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等次。考核總分100分,得分在90分以上可評為“優秀”,每個縣(市、區)優秀工作隊總數在30%以內。工作隊成員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考核總分100分,得分在90分以上可評為“優秀”,每個縣(市、區)優秀工作隊成員總數在30%以內。
駐村幫扶工作隊所駐村沒有完成年度減貧計劃的,該工作隊及所有成員不能評為“優秀”等次;駐村幫扶工作隊綜合評定結果為“差”等次的,該工作隊成員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工作隊成員如違反群眾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直接評定為“不稱職”,該工作隊評為“差”。
駐村幫扶工作隊和工作隊成員的考核結果向所駐村村民公示,接受監督;對工作實績突出、群眾滿意、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隊長和隊員,由派出單位給予表彰獎勵,作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對工作不力,作風不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由派出單位作出調整,不得提拔,也不得平職轉任重要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