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 尤婷婷)3月30日,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上,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甘肅省經紀人管理暫行條例》等8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獲得通過,意味著我省8件地方性法規被集中廢止。
這8件地方性法規分別是:《甘肅省經紀人管理暫行條例》《甘肅省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甘肅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甘肅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甘肅省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甘肅白水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甘肅蓮花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甘肅興隆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
據省政府法制辦主任馬占元介紹,這些地方性法規大多制定時間較早,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已明顯滯后于當前社會發展現狀。如《甘肅省經紀人管理暫行條例》,該條例制定時間較早,設置了經紀人登記注冊、驗照、企業年檢等行政許可,隨著國家商事制度的不斷改革和審批事項的下放,已不能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現狀。被廢止的法規屬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明確要求清理的內容,如《甘肅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有的法規是因為現有上位法完全可以滿足管理需要,如《甘肅蓮花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甘肅興隆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有的法規則是因為管理體制的重大變化,如《甘肅白水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國家將白水江保護區整體劃入大熊貓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國家有關部委也在著手制定大熊貓國家公園的專門法規,待國家層面法律法規出臺后,我省可根據實際需要酌情制定地方性法規。
據了解,2017年4月以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開展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內容的地方性法規專項清理工作的函》,省政府法制辦組織開展多次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將清理涉及的地方性法規內容報送省人大常委會,其中涉及修訂項目10部、廢止項目8部。省人大常委會將擬廢止的地方性法規全部列入省人大常委會2018年立法計劃,按照立法程序規定,將8件需要廢止的地方性法規進行整合打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