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肅省司法廳司法鑒定管理處處長王劍違規(guī)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旅游及宴請問題。2017年中秋、國慶期間,王劍接受平涼市某司法鑒定所負責人邀請,前往張掖、酒泉、嘉峪關、敦煌、瓜州等地旅游,住宿、景點門票等費用由該司法鑒定所負責人支付。旅游期間,又違規(guī)接受張掖、酒泉等地司法鑒定所負責人宴請。2018年10月31日,王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平涼市公路工程建設局黨支部書記、局長楊勇變相公款旅游、違規(guī)公款吃喝、違規(guī)公款購買高檔煙酒等問題。2016年8月,楊勇以考察為名與單位3名職工在武威、嘉峪關等地違規(guī)公款旅游;2018年春節(jié)后,組織單位11名職工違規(guī)公款吃喝,違規(guī)安排有關人員公款購買12條高檔香煙、12瓶高檔白酒用于接待,支出22144元。由于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12日,楊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3.宕昌縣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白小安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借培訓之機違規(guī)公款旅游問題。2015年10月至2018年9月,白小安將兩間房屋作為局長辦公室使用,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2017年6月,白小安在南京參加有關培訓期間,擅自去深圳市游玩,并報銷游玩期間生活補助費。2018年9月21日,白小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