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泉市編辦主任孫述剛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的問題。自2015年8月起,孫述剛長期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且在全市2次規范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領導干部辦公用房使用時,不如實報告,未進行整改。直至2018年9月,根據省委巡視組反饋,市編辦才對辦公室面積超標問題進行了整改。2019年3月,孫述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嘉峪關市鏡鐵區副區長張雪斌、張蘭芝等人借培訓之機繞道旅游問題。2014年5月,張雪斌參加市人大北戴河第四期培訓班期間,與隨行的鏡鐵區綜合管理部部長武雪峰繞道天津旅游并報銷相關費用1687元。2016年4月,張蘭芝帶14人赴杭州參加“社區治理和服務能力創新培訓班”返程中擅自改變行程,集體繞道周莊旅游并報銷相關費用1390元。2018年12月,張雪斌、張蘭芝、武雪峰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其他相關人員向本單位作出書面檢查。違規報銷的費用已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