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關愛,孤兒不孤。4月25上午,甘谷縣在老年活動中心舉行2012年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費發放儀式,縣委常委、統戰部長馬驥,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魏慶英,副縣長張發茂,縣政協副主席陳旭出席發放儀式,縣政府辦、民政局、財政局、婦兒工委、團縣委以及各鄉鎮負責人,部分孤兒及監護人共計100余人參加發放儀式。發放儀式由縣民政局黨委書記、局長李曉陽主持。

張發茂在講話中代表縣委、縣政府感謝各位監護人長期以來為孤兒的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長所付出的心血和艱辛,感謝社會各界對孤兒的關心關愛關懷。他指出,關愛孤兒健康成長是各級黨委政府的一項基本工作,是民政等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每位監護人的法律義務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張發茂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擔當職責,積極拓展孤兒救助保障的渠道和范圍;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動員更多的社會力量支持這一事業,為孤兒身心健康成長提供更好的社會環境。同時希望孤兒監護人能視孤兒為親生子女和至親兄弟姊妹,重視他們的心理健康和身心愉悅,撫育他們身心健康成長;并希望孤兒們能擺脫心理陰影,健康成長,努力學習,快樂生活,以陽光的心態迎接光明的未來。
會上,孤兒代表蘇鵬斌和孤兒監護人代表李雙世分別作了發言。

據了解,為了科學合理的使用孤兒基本生活保障金,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孤兒學習生活,以及年滿18周歲的孤兒停發基本生活費后,生活、就業、住房等不出現問題。甘谷縣深入開展調研、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初步建立了科學的孤兒基本生活費管理使用機制。孤兒每月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費,由縣民政局委托縣建行以孤兒的名字制作了兩張銀行卡,為孤兒建立個人賬戶,按城鎮籍社會散居孤兒640元/月、農村籍社會散居孤兒440元/月的標準,由縣民政、財政部門及時、足額、直接撥付到孤兒的個人賬戶。將農村散居孤兒每月生活費中的340元、城市散居孤兒每月生活費中的440元存入銀行卡Ⅰ,交由孤兒監護人保管使用,用于孤兒包括伙食、衣物、教育、醫療、康復等日常生活必須支出;農村散居孤兒每月生活費中的100元、城市散居孤兒每月生活費中的200元暫存入銀行卡Ⅱ,密碼由縣民政局保管,待孤兒年滿18周歲時交給孤兒或監護人,用于孤兒就學、就業、生活的啟動資金,幫助孤兒立足社會。目前全縣共有孤兒452名,本次共發放2012年上半年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費126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