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大像山大佛坐落于高約200米的崖壁間,是全國相對地面高度最高的大佛,為石胎泥塑。經考證,石胎雕于北魏時期,泥妝塑于盛唐年間。大佛整個身軀為半圓雕,高23.3米,寬10.2米,面相莊嚴,軀體厚重,靜穆慈祥,兩眼平視,手施拔濟眾生印,足踩蓮臺,作善跏趺坐于束腰須彌座上,造型精美,是全國大型石窟造像中為數不多的珍貴文物,自古為絲綢之路著名勝跡,大像山也因之而成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甘谷地處佛法東漸的必經之地,大佛以及窟東一連串平頂方形禪窟,較好地保存了佛教傳入中國時最早的窟龕式樣,具有極高的研究價值。魏晉南北朝時,佛教逐漸興盛,北朝時期全國范圍內名山勝地鑿窟造像之風大盛,大像山石窟就是這一時期的產物。大像山石窟雖沒有確切的始鑿年代記載,然據現存洞窟形制和《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論述,大像山早期石窟的創鑿在北周之前應該是沒啥問題的。還有一個重要的旁證是北周保定五年(公元565年),大都督李允信在麥積山“為亡父造七佛龕”,其規模宏大,堪稱麥積山石窟之首。時著名文學家庾信專門撰《秦州天水郡麥積崖佛龕銘》以記其盛,文中有“異嶺共云,同峰別雨,冀城余俗,河西舊風”句。該銘通篇言開窟造像之事,尋繹文義,則甘谷當時石窟之建,堪與麥積山佛龕先后輝比者,在冀城非大像山石窟莫屬。而冀城正是北周時甘谷的舊名。
從大佛龕開窟塑像至唐末,大佛窟沒有木樓的記載,整個中國石窟也沒有這方面的記載。中國石窟寺研究專家宿白先生在《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中通過大量資料論證認為:“9—10世紀,石窟開鑿漸趨衰落,窟前接建木構堂閣的做法開始流行。”在全國,樂山、敦煌等地的石胎大佛,都是在宋代加架樓閣,并在面部妝泥塑作。今大像山大佛窟壁存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立《重建大像山碑記》,文曰:
大像山者,邑城西南山古佛也。山開陡出石像,高百二十余尺,覆以重樓數層。肇于宋嘉祐三年,迄今八百余歲,地方于以庇神庥焉。同治初,經兵燹,佛樓被焚,露立八載,無復起宇者。任于庚午正蒞斯邑,議重建之。其工巨,需數千緡。募之各統戎,慨然諾。任督其事,率會首等,越五月而工乃成。非致侈言煥然,亦聊以蔽風雨云。是為記。
文中“任”為時伏羌縣令強任,這是一位對大像山建設保護極有貢獻者。宋嘉祐三年為公元1058年。這段文字既是正確的,也是錯誤的,正確與錯誤一定程度上取決于對上述文字如何斷句。
“大像山者,邑城西南山古佛也。山開陡出石像,高百二十余尺。覆以重樓,肇于宋嘉祐三年,迄今八百余歲,地方于以庇神庥焉。”
這種斷句是正確的,也是符合歷史事實的。宋嘉祐三年,大佛“覆以重樓”,“迄今八百余歲”,符合中國石窟寺的發展歷史,也符合大像山大佛窟樓閣的歷史。宋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大佛窟前興工建成樓閣保護佛身,同時又用泥塑技藝重妝佛身。從此,大像山興建木構殿宇,并在所有窟前興木架閣,成一時之風。
“大像山者,邑城西南山古佛也,山開陡出石像,高百二十余尺,覆以重樓,肇于宋嘉祐三年,迄今八百余歲,地方于以庇神庥焉。”
這種斷句便有問題,將大像山大佛窟的開鑿歷史推到宋代,將開鑿年代、妝塑和覆樓的年代混為一談,便既不符合中國石窟,特別是大型石窟的開鑿歷史,更不符合大像山大佛窟的開鑿歷史。卻是這種錯誤和訛傳,為研究大像山的開窟造像緣起平添了許多麻煩。
“覆以重樓”。嘉祐年間的“重樓”究竟幾層無記載可考,不得而知,民間傳說最早為七層,七層符合佛教儀規,亦非空穴來風,口耳相傳,似有一定道理。
明·葉應甲《伏羌縣志·地理志·山川》載:“大像山:在西南三里,巔止有佛,就崖刻像,高百丈……上覆以樓,今樓廢。”
該記載表明,至《伏羌縣志》纂成的明熹宗天啟七年(公元1627)年前,大佛樓已毀,樓層數依然未記。
清·鞏建豐《伏羌縣志·山川》在“八景”條下有:“懸崖大像:山頂有石佛像,高百二十尺,覆以重樓七層,仰樓云漢,一奇觀也。”
鞏建豐《伏羌縣志》的記載清楚地表明,這時,清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大佛窟前的木樓為“七層”。而這“七層”,很可能就是明時已廢的“重樓”,宋時始修未記的“重樓”。
清乾隆四十六—五十年間(公元1781年—公元1786年),縣令楊芳燦主持重修大佛窟樓閣。工成,楊芳燦撰《大像山佛龕銘并序》,文中有:“琉璃耀日,七重雀目之窗;金碧憑霄,百尺蛇鱗之角”句,由是可知,楊芳燦主持所建大佛窟樓閣亦為七層,且每層有一窗。
清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回民舉行反清起義,義軍上大像山,毀塑像,焚大像樓及全山梵宇祠廟。此為大像山有史以來最大之劫難,除大佛以外的塑像和木構建筑無一幸免。
清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縣令強任“募資興修,一復承平之舊”,將大佛樓由九十年前的七層限于財力改建為五層三間。此事由平襄劉伯龍撰《重修大像山碑記》立于大佛窟左側窟壁。與此同時,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修無量殿,有魏觀象《重建無量殿敘》記其事;修圣母殿并山門,有駱維祺《重建大像山并關圣殿碑記》述其事;修玉皇閣,有原筮貞《大像山創修玉皇閣記》述其事。
大佛露立八載之后,大佛窟樓閣由七層變為五層,雖有刪削,而氣象不減。民國安履祥《甘谷縣志·山川》載:“文旗懸崖間鑿佛像一尊,金容彩衣,輝映渭川。高約十丈余,足趾一甲之大,直如箕;一指之大,巨如甕。清末,右手一指墮,壞護身層樓一間。”這條記錄包括了這樣兩條信息,一是大佛窟樓閣至此已成危樓,二是這時的樓閣距大佛極近,甚至有幾層就在大佛手指之下,要不,是不會因指墮而“壓塌層樓一間”的。
民國九年(公元1920年),海原特大地震波及甘谷,大佛五層樓閣木架傾塌。先因指墮而成危樓,再遇地震,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興建的五層三間樓閣壽終正寢。
民國十年(公元1921年),李繡鎕等人募金重修大佛樓閣,將原五層三間樓閣改為三層五間。民國安履祥《甘谷縣志·建置·宮祠寺廟》載:“護身樓共三層,樓寬五楹,允稱巨工。”苦于財力有限,這時的三層樓閣基本上是利用原有材料作了一些刪改,其簡陋有民國年間照片為證,它和同治年間的五層樓是不能比的,更是和嘉祐時的七層樓閣不可同日而語的,甚至,已算不上嚴格意義上的樓了,只是一個防雨設施罷了。
此后半個多世紀,由于缺少必要維修,至1977年時,木樓全毀,大佛露立,為保護大佛不致風雨侵襲,僧眾于當年和1979年兩次給大佛全身裹罩塑料布遮風擋雨。1983年10月,修復大佛窟龕,補塑大佛手足,增修窟前平臺、欄桿。大佛窟樓閣至此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關于甘谷大像山大佛窟樓閣,歷代方志和有關典籍的記載是一個方面,為數稀少的民國照片是一個方面,但更重要,更有價值的還是大佛窟內至今保留的歷代樓閣修建時開鑿的椽眼、梁眼和其他窟眼,它們是大佛窟木樓曾經存在的最重要的資料和最有力的佐證。這些窟眼不僅多,而且密,稍加研究發現還有一定的規律,左右兩側的窟眼大致對稱分布,而窟后大佛頭頂的上下兩排椽眼極為整齊。估計宋嘉祐年間的七層樓閣,或者清同治年間的五層樓閣,是將整個大佛完全置于樓閣內的,是名副其實的石窟寺。正因如此,才有“清末右手一指墮,壞護身層樓一間”之事。大佛窟木樓的意義,除起裝飾作用外,最為重要的作用還是“護身”。
理清大像山大佛窟樓閣的演變,不僅對于我們認識中國石窟寺的演變有重大的意義,而更重要的還在于鑒古知今,吸取古人的成功經驗,加強對大像山大佛這個“國之瑰寶”的保護,讓祖國優秀的文化遺產魅力永存、代代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