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7日,甘谷縣召開護林防火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全縣今冬明春護林防火工作。副縣長楊宏、李春彥出席會議;政府辦負責人、縣直部門有關負責人、15個鄉鎮負責人及店子林場、護林隊有關人員等共60余人參加會議。
會議宣讀了《甘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甘谷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副縣長楊宏與各鄉鎮負責人簽訂了護林防火責任書。

(副縣長楊宏講話)
會議強調,護林防火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要把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放在重要位置,不斷提高護林防火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各鄉鎮、林業局、森林公安分局、店子林場、護林隊要嚴格落實24小時防火值班巡查制度、主要領導、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要保持24小時通訊順通,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嚴控野外火源,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要按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嚴格落實縣、鄉、村、組及林業局“五長”負責制,堅持火情報告制度、嚴格的崗位督查制度和火源管理制度,細化分解任務落實到每個村委和管護人員身上,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具體;要以“保護生態屏障,嚴防森林火災”為主題,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媒體,加強護林防火工作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火災防范意識;各鄉鎮和林業部門要認真貫徹森林防火“預防為主”和“防范勝于救災”的方針,把各項防范工作放在首位,持續做好野外火源管控,進一步靠實防火責任,不斷加強完善應急處置保障工作,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的護林防火工作,確保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協調推進,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的生態甘谷做出新的貢獻。

(副縣長楊宏代表縣政府與各鄉鎮簽訂護林防火責任書)

(副縣長李春彥主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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