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1日,本報曾報道鄭州“房妹”父親的致富經。
新京報訊 昨天凌晨,鄭州市委宣傳部通報稱,13日,“房妹”之父翟振鋒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決定逮捕。
去年12月26日微博爆料“房妹”事件,12月28日,鄭州市成立專案組對公眾關注的熱點逐一核查。昨天,鄭州市紀委專案組披露部分查清的事實。專案組查明,翟振鋒涉及多項違法違紀問題,包括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挪用3000萬公款,家人倒賣經適房等。
關于翟振鋒家人擁有多處房產、“房妹”名下11套經適房的問題,專案組查實,翟振鋒一家(8個身份證)曾有31處房產(其中在新密老家有2處,無房產證),已出售7套,現有24套,無一套是經適房。
其中有20套是蘭亭名苑小區的房產,系2010年河南蘭亭房地產有限公司解散前按股份比例分得,蘭亭公司是2003年翟振鋒家庭出資以其妹夫馮松偉的名義和他人合伙成立,該公司開發了蘭亭名苑小區;另外11套房產均是其家庭經商獲利所購,其中的6套辦理了銀行按揭貸款。
據爆料者稱,翟家在北京、上海均有房產。專案組派專人赴北京、上海查詢,均沒有發現房產記錄。
■ 調查
以經適房名義倒賣安置房
網上所說的南溪苑經適房實際是2008年鄭州的拆遷安置房。2009年2月,鄭州市政府批準,由河南一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該公司法人為翟振鋒之妻李淑萍。根據鄭州市有關規定,市重點工程拆遷安置項目可享受經適房相關土地供應及建設規費減免政策,但不得對外銷售。因項目類型未細分,有關部門在為該項目辦理立項及其他手續審批時,以經適房項目進行立項或辦理建設手續。
針對“李淑萍倒賣南溪苑經適房”的舉報,鄭州市房地產監察隊曾立案調查,現有證據顯示,一通房地產公司以經濟適用房名義擅自銷售131套安置房,涉及金額2620萬元。目前,正履行行政處罰程序。此外,2011年,鄭州市紀委曾根據舉報調查發現,翟振鋒弟弟翟戰營曾倒賣經適房(獲利款被收繳),但系翟戰營個人行為,未發現有翟振鋒參與。
此外,專案組調查發現二七區房管局兩名工作人員違規通過李淑萍取得27套經適房源(實為拆遷安置房源),并以經適房名義對外倒賣獲利。目前,已對上述兩名工作人員立案調查,初步查證工作人員王某通過向他人介紹6套南溪苑經適房源,非法獲利14萬余元。
違反計生政策辦“雙戶口”
專案組還查實,翟振鋒存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二胎的違紀行為。1990年4月,翟振鋒、李淑萍夫婦通過有關人員弄虛作假,以翟振鋒前妻死亡與李淑萍再婚為由提出生育第二胎申請,并通過了有關部門的審核,最終騙取了二胎生育指標。1991年,翟振鋒與妻子李淑萍生育一女。目前,相關人員的追責工作正在進行。
翟家“雙戶口”主要涉及地為周口項城市。當地涉案民警于2013年1月9日被移交檢察機關處理,目前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查實,其周口戶口名下并無房產,其辦“雙戶口”目的何在有待進一步調查。
翟振鋒曾挪用公款3000萬
鄭州市紀委稱,2011年,市紀委多次收到舉報信,反映翟振鋒任二七區房管局局長期間,伙同其弟倒賣經適房、挪用公款3000萬元及有多套房產等。2011年4月20日,市紀委對翟振鋒立案調查。根據調查,翟家自上世紀90年代初至今一直經商,不能證實其擁有的多套房產購房資金來源違紀違法。調查期間,翟振鋒主動交代其曾兩次共受賄7萬元,以及其他違犯財經紀律問題。
關于舉報翟振鋒挪用公款3000萬元的問題,鄭州市檢察院反貪局會同市高新區檢察院反貪局于2007年已進行過初查,認為不具備立案條件,但市紀委調查組查閱其偵查卷后認為,雖然挪用公款3000萬元是經集體研究決定,并已經連本帶息交回,但翟振鋒已構成違紀。2011年9月,翟振鋒被開除黨籍、行政撤職。專案組初步調查顯示,對挪用公款,翟振鋒存在偽造“集體研究決定”的嫌疑。鄭州市委主要負責同志稱,如果發現上次調查存在問題,也將嚴肅追究責任。
據新京報記者調查,翟振鋒接受賄賂不止7萬元,他還曾從與其合作經商的人處索要財物。
■ 追問
經適房小區20套房如何到翟家手中?
專案組還對公眾關注的蘭亭名苑經適房小區問題進行解釋。經查證,該小區的商品房主要有兩類,一類叫做“補差商品房”,另外一類是該項目三期為商品房項目。該小區一、二期為經適房,建設計劃7萬平米,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共建設經濟適用住房近5萬平米,補差商品房2萬多平米。項目三期為商品房項目,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建設商品住房3萬多平方米。
在經適房小區有20套房
所謂“補差商品房”,是指經適房建設初期,在經適房小區建設一定比例的商品房,來打破資金不足的瓶頸。1996年4月,原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中心下發通知明確:“承建單位所建住宅總量的70%—80%作為安居住宅,其余20%—30%作為商品房以市場價向社會公開銷售”。但此政策于2005年9月終結,不再執行。
蘭亭名苑小區一期、二期項目分別于2003和2004年獲批,并下達計劃,存在“補差商品房”。蘭亭名苑出現商品房符合當時政策。翟家在該小區持有的20套房產中有1套屬于補差商品房,3套屬于項目3期的純商品房,剩下全是商鋪。
項目三期手續系補辦
根據專案組提供的信息,蘭亭名苑三期并非“補差商品房”,其土地性質變更是否合規有待進一步調查。據新京報記者了解,該項目三期的手續是后補的。據知情人稱,翟最初只打算建30%的補差房,但經地產方面專業人士指導,才發現可以建設更多的商品房謀利。該知情人士還透露,在蘭亭名苑項目辦各種手續過程中,翟曾向多人行賄,記者就此向二七區前任某區領導求證,被其否認。
目前,社會輿論最為集中的幾個問題包括:小區內這20套房產如何到了翟振鋒手中?項目三期土地性質變更是否合規?蘭亭名苑項目在各項手續辦理過程中,是否存在失職瀆職、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行為?這些問題還應進一步調查并公布結果。
記者 孔璞 鄭州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