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懷忠
王昭耀
何閩旭
倪發科
昨天上午,新華網發布消息稱,記者從中央紀委獲悉,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據早報記者了解,此前,安徽當地已有倪發科涉嫌違紀落馬的傳聞。今年1月底,安徽省“兩會”期間,現年59歲、尚未到退休年齡的倪發科沒有續任副省長,也沒有安排到省人大常委會或省政協等任何其他部門任職,引發外界猜想。
1954年1月出生的倪發科長期在安徽農墾系統和蕪湖、六安兩地任職,先后任省農墾廳工業處副處長、蕪湖市南陵縣委書記、蕪湖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副書記,1999年10月,倪發科調到位于安徽西南部的六安地區工作,任六安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撤地改市后任六安市委副書記、市長,并于2002年11月開始擔任六安市委書記。
2008年1月,倪發科當選為安徽省副省長,分管科技、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等工作。安徽當地官方人士對早報記者透露,倪此次落馬與其在六安近十年任職期間的行為不無關系。
倪發科已是中共十八大之后,中央紀委證實的繼李春城、劉鐵男落馬后的第三位省部級官員,也是2001年來,繼王懷忠、王昭耀、何閩旭之后,安徽第四位落馬的省部級官員。
梳理約10年來落馬的省部級以上官員的貪腐經歷,尤其是與倪發科同在一省之內長期工作的王懷忠、王昭耀、何閩旭三名省部級官員的貪腐經歷,貪腐數額巨大、持續時間長、家庭腐敗、帶“病”提拔、情婦問題等成為了這些落馬官員腐敗中的共同特性,幾乎無一例外。
貪腐持續時間長
去年12月,香港教育學院社會科學系博士生劉九龍在第二屆中國廉政制度創新學術研討會上發表了題為《中國內地落馬官員帶“病”提拔現象研究》的論文。在研究了43個省部級落馬官員案例后,劉得出結論:“這些落馬官員發生初次腐敗行為的平均年齡為47.48歲,帶‘病’提拔的省部級官員,其平均經濟腐敗時間在10年左右,絕大多數是5年到15年之間。”
原安徽省委副書記王昭耀的受賄史貫穿其整個仕途的升遷歷程。1990年,在擔任阜陽地委書記的次年,王昭耀就開始插手干部職務升遷。在29名為“升官”而行賄的人中,陸有朝是第一個向王昭耀行賄的。在收取了陸有朝7.9萬元的賄賂后,王昭耀幫助他先后晉升為臨泉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阜陽市委政法委書記。
從接受陸有朝賄賂首開先例,直至2005年春節在省政協副主席任上最后一次受賄,15年間,王昭耀受賄歷史從未間斷。特別是在1993年2月升遷至副省長后,王昭耀受賄次數和金額更是與日俱增。經統計,在704萬余元的賄賂款中,至少有600萬元是在王昭耀擔任副省長后收受的。隨著職務升遷,分管領域日益重要,王昭耀財路日寬。
與王昭耀15年的貪腐時間相比,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從開始貪腐到案發也經歷了長達12年的時間。
2007年12月5日,臨沂市中院開庭審理了何閩旭案。判決書顯示,何閩旭收受第一筆賄賂是在1994年。1994年春節前夕,已是浙江麗水地委副書記的何閩旭,在杭州家中收受了第一筆賄賂5000元人民幣。之后,何閩旭又兩次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萬元。
何閩旭由此開始他漫長的受賄歷程。至2006年6月案發,何閩旭受賄時間長達12年,單筆收受數額從最初的數千元飆至索賄160萬元。而這12年,也是何閩旭不斷晉升的12年。
王昭耀的受賄歷史是15年,何閩旭的受賄時間是12年,剛剛在今年5月份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的受賄行為則跨越13年,伴隨了黃勝自地級市市長升至副省長的整個仕途過程。
據統計,近10年來,除少數官員外,其余落馬省部級官員在腐敗期內的職務均有變動,甚至其中近80%的人職務得到了晉升。
初次腐敗握有實權
在10年間落馬的省部級官員中,他們初次貪腐時的任職部門往往屬于黨政、司法、國企實權部門。
手握大權的同時,這些官員也開始了自己的貪腐行為。這些高官的貪污金額均以數百萬計,近年更有高官涉案金額達到了千萬乃至億元之巨。
田鳳山是從1995年2月起任黑龍江省委副書記、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的,而他的貪污行為就是從次年開始的,一直持續到他于2003年落馬。8年間,田鳳山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436萬余元。
法院認定的廣東省原政協主席陳紹基的貪腐時間是從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間。陳紹基在1991年開始擔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在1992年,陳掌握廣東公安大權后的第二年,他就開始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及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959.5萬余元。
同其他落馬官員相比,陳同海的貪污數量則上了一個新的臺階。2009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從1999年至2007年6月,陳同海在企業經營、轉讓土地、承攬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1.9573億余元,創下了建國以來最大的貪污數額的紀錄,同時也創下了單筆受賄金額達1.6億元的最高紀錄。
劉九龍認為,這一現象反映了,越是有權力的崗位越容易產生腐敗行為,貪官大權在握和貪腐金額巨大之間往往有著直接的關系。
此外,這些落馬高官大多仕途順利,不乏“少年得志”的例子。
王昭耀在法庭上“最后的陳述”中提到,“我曾經是全省縣委常委中唯一的省委委員,曾經是全省最年輕的地(市)委書記,48歲就擔任了省委常委、副省長,仕途一直比較順利。”
許宗衡18歲即成為農場場長,23歲時被抽調到衡陽市經委,后來被調到衡陽市委組織部任干事。許花了12年的時間,從一個普通干事到衡陽市組織部“一把手”的位置,在35歲時成為湖南衡陽最年輕的市委常委,位列副廳級干部之列。38歲時,因受“排擠”,只身南下闖深圳,又“連降兩級”從基層干起,最后升至深圳市長。
多人涉情婦問題
2005年6月26日下午,池州市一輛江蘇牌照的本田轎車將一名行人劉亮刮傷,雙方發生爭執。車上人員將劉亮打傷。在被帶到派出所后,肇事者不聽派出所人員的處理,且態度極為不好,引起了圍觀群眾的強烈不滿。
此后,一些群眾沖擊派出所,燒、砸車輛,毆打民警,附近超市被哄搶一空,局面幾至不可收拾。
此事從發生至平息,作為池州市“一把手”的何閩旭很晚才露面。據了解,彼時剛剛升任副省長十天、尚未卸去市委書記職務的何閩旭,正在九華山跟自己的情人幽會,慶祝其榮任副省長。后來得知事態緊急,他才向情婦“告假”下山處理公務。事后,有關部門對“6·26”事件進行調查,何閩旭案由此浮出水面。
2009年落馬的原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李堂堂在陜西有一個陳姓的情婦。陳原是寶雞金融系統職員,2000年前后移居上海,與李堂堂至少交往了12年。她除了通過李堂堂獲得工程項目,還有個“愛好”,即收藏及買賣名家字畫,并通過李堂堂之手“高價”賣出。至于買畫者,往往是有求于李堂堂的官商兩界人士。
據通報,李堂堂涉案資金逾400萬元,其中與陳姓情婦有關的就高達120萬元。
落馬的黃瑤在任貴州省政協主席之前,曾長期主政黔西南。當地的官員透露,黃生活腐化,有多位“干女兒”,這在當地是“公開的秘密”。所謂的“干女兒”不過是塊遮羞布,是其給情婦們換的一件“馬甲”。
家庭腐敗頻現
在這些落馬的省部級官員案中,官員的家庭成員往往都不同程度地參與到了以權謀私的貪腐盛宴中。他們利用親屬關系,或成為收取賄賂的中間人,或直接受賄,或在高官的關照下進入官場,一路高升,仕途坦蕩,甚至有人曾一度逃脫法律的制裁。
原黑龍江省政協主席韓桂芝的腐敗從家庭開始,也以家庭為終結。韓桂芝所有的受賄賣官,幾乎都以她的三妹妹韓玉芝和她的長子,原黑龍江省光大銀行副行長陳泓播作為中間人。
韓桂芝案發源于原綏化市委書記馬德的檢舉。馬德曾送給韓桂芝80萬元人民幣,這筆錢韓桂芝沒有收,但是也沒退回去,而是給她時任哈爾濱市醫藥行業某局常務副局長的妹妹韓玉芝存了起來。案發后,在韓桂芝三妹妹的家中搜出了馬德行賄的存折。
王昭耀的家族權力體系包括他的妻子、長子和兩個妻弟。王妻楊大愛曾任安徽省行政事務局接待處處長,長子王偉曾任共青團安徽省委聯絡部副部長。2001年,王妻的二弟楊哲信從一名貨車司機一躍成為碭山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后任宿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在宿州市區域內掌握著組織大權,曾228次受賄,賣出69頂烏紗帽。
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之妻韓桂榮,不僅為貪官丈夫保存贓款,還充當丈夫受賄中間人,多次轉達阜陽某公司請托,要求王懷忠幫助解決該公司與其他公司糾紛、建購物中心征地、辦理加油站土地證等問題。王懷忠接受請托后,通過簽批文件、向有關部門打招呼、召開協調會等方式,為該公司解決了上述問題,韓桂榮先后3次經手收取人民幣80萬元,和王懷忠共同占有此款。
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韓桂榮又向王懷忠轉達阜陽某賓館負責人的請托,要求王懷忠幫助解決該賓館貸款等問題,事后收受賓館負責人所送人民幣40萬元,并和王懷忠共同占有此款。
最終,王懷忠被判處死刑,韓桂榮也因受賄被判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