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時報記者 龐繼光
昨天,省檢察院介紹,怒江州原副州長和新民涉嫌5次受賄共206萬元,7日被云南省檢察院批準逮捕。據悉,該副州長是名女性,擔任副州長職務才1年多。
從立案到逮捕僅用10天
5月27日,云南省檢察院受理和新民涉嫌收受巨額賄賂一案。由于該案數額巨大,涉案人員多,案情復雜,為快速辦理案件,辦案部門突破常規辦案模式,從立案到執行逮捕僅用了10天,刷新了云南辦理重大職務犯罪案件的紀錄。
受理案件后,由于該案涉及的行賄人員眾多,且居住地較為分散,短期內難以查明全部事實。為盡快進入司法程序,辦案部門采取了“抓大放小,集中火力”的策略,先集中偵查力量調查數額較大、取證較容易的部分涉案事實;組織了3個州市8家單位調查取證。在統一指揮下,這些辦案部門形成合力偵辦案件,3天內完成了證據收集、固定、調取。
為加快案件辦理速度,辦案部門打破常規,沒有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于6月3日向偵查監督部門直接提請批準逮捕。由于此時尚未對和新民采取強制措施,辦案部門與偵查監督部門緊密配合,先行審查書證、證人證言等證據,并在犯罪嫌疑人和新民到案后,在法律規定時間內分別訊問了犯罪嫌疑人,完成了案件的審查并做出了逮捕決定,在保證公正、嚴謹辦案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效率,節約了司法成本。
仍在偵辦她的其他犯罪事實
6月7日,在犯罪嫌疑人被傳喚到案的當天,云南省檢察院以涉嫌5次受賄共206萬元決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和新民,該逮捕決定當天即被執行。辦案部門正加大力度,繼續偵辦和新民的其他犯罪事實。 (來源:都市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