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阻擋動車車門
被行政拘留10天
本報訊(記者楊京 左洋 通訊員馮暢)一乘客為了等遲到同伴,竟堵住動車車門,造成動車發車延誤近半個小時(詳見本報昨天13版報道)。武鐵警方昨天說,已依法對當事人予以行政拘留10天處罰。
武鐵警方介紹,當事人為江西永修人,乘坐動車準備回老家。由于一名同伴沒能及時趕到,列車將開動的時候,他竟然堵住車門要等同伴。乘務員和列車長勸說無效,只好叫來了乘警。乘警強行將他帶走。
整個過程持續約5分鐘,導致列車錯過正點發車時間,出于線路調度需要,最后晚點21分鐘才開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的相關規定,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行為,將被處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武鐵警方據此對當事人予以行政拘留10天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