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4月14日訊 4月8日,中央政法委、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下發《關于加強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解放軍軍事法院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在省市縣三級普遍成立由政法委書記任組長,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司法、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省軍區系統、雙擁辦、人防辦等部門領導參加的涉軍維權工作領導小組。
問:《意見》明確建立全國涉軍維權工作協調機制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答:多年來的實踐證明,做好涉軍維權工作必須堅持黨委統一領導,政法機關、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共同參與、協調聯動,構建軍地一體化工作格局。為此,《意見》明確建立全國涉軍維權工作協調機制,由中央政法委和總政治部牽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等指派聯絡員,定期通報工作情況,研究重大事項。同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建立涉軍維權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或辦事機構)。
上述規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幾點考慮:一是充分體現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對涉軍維權工作的高度重視。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工作,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貫政策和優良傳統,是新時期推進軍民融合深入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習主席強調,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關心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維護軍人合法權益。建立健全涉軍維權工作協調機制,可以更好地保障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有關決策指示得到及時有效的貫徹落實,更加充分地發揮涉軍維權工作在服務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中的職能作用。二是進一步強化對涉軍維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在省市縣三級普遍成立由政法委書記任組長,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司法、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省軍區系統、雙擁辦、人防辦等部門領導參加的涉軍維權工作領導小組。中南、西南、西北等地區省區市還與有關大軍區聯合建立跨省區市涉軍維權工作協作機制。在此基礎上,在中央層面建立全國涉軍維權工作協調機制,必將進一步加大這項工作統籌協調力度,提高整體水平和綜合效益。三是更好地統籌解決重大涉軍矛盾糾紛。當前,一些地方影響軍事訓練場地、軍事設施、軍用土地等管理使用方面的糾紛案件和群體性事件,給國防安全和部隊軍事斗爭準備帶來直接影響和潛在隱患,從實踐情況看,這些問題單靠部隊或地方做工作難以根本有效解決。另外,部隊官兵大多遠離家鄉在外省服役,跨區維權的需求明顯增長。建立全國涉軍維權工作協調機制,便于更好把握全局,統籌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各方利益矛盾,解決重大涉軍糾紛和案件,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