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9日電 據湖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檢察機關又對涉嫌“衡陽破壞選舉案”的原衡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曾仁忠,原衡陽市委常委、紀委書記肖斌,原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廖解生,原衡陽市珠暉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鄧光忠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破壞選舉罪立案偵查并采取相應強制措施。
還有個別涉案人員仍在繼續調查甄別中。
事實+
衡陽破壞選舉案回顧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陽市召開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出席會議的代表527名(本屆人民代表大會共有529名代表,有2名代表因故未出席會議),從93名代表候選人中差額選舉產生76名湖南省人大代表。
從2013年2月開始,有群眾陸續向相關部門舉報。6月中旬,專案組查實:衡陽破壞選舉案共有56名當選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錢拉票的行為,涉案金額達1.1億余元人民幣,有518名衡陽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員收受錢物。
2013年12月,以賄賂手段當選的56名省人大代表,被湖南省人大常委會確認當選無效。衡陽市有關縣(市、區)人大常委會隨后接受512名收受錢物的衡陽市人大代表辭職。
2013年底,中紀委對涉案的431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黨紀政紀立案;對在調查中發現涉嫌犯罪的人員,移送司法機關審查。
同年12月,湖南省政協副主席童名謙(時任中共衡陽市委書記、市人大換屆領導小組組長)因失職瀆職被;今年1月,童名謙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雙開,成為十八大后首個因玩忽職守被雙開高官。
這一案件曾引高層震怒。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今年“兩會”上稱“湖南賄選案性質嚴重影響惡劣”。(騰訊新聞綜合新華網、中新網、華聲在線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