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雙峰縣國土局大樓。
深圳市國稅局金水灣度假村沙灘被圍上柵欄。史維 攝
靈璧縣西關社區違建辦公樓。
新京報訊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不得定位為城市標志性建筑,不得配建大型廣場等設施,如擅自擴建相關負責人將受處分,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責。昨天,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公布《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這意味著,上述針對黨政機關辦公樓的限制,有望首次上升為行政法規。
與以往限制“樓堂館所”的規定和文件不同,本次公布的《意見稿》,從對資金、審批、建設、監管等多個環節,對修建樓堂館所的全流程進行約束。
紀念館、展覽館也屬樓堂館所
《意見稿》說明稱,十八大以來,中央對控制和規范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什么算是“樓堂館所”?《暫行條例》規定,除了黨政機關辦公樓,游樂場、紀念館、展覽館等經營性場所也屬于樓堂館所。
實際上,在中央和國務院的一系列文件中,樓堂館所專指“黨政機關辦公用房”。
根據現實情況,《意見稿》重新界定了樓堂館所的范圍,限定為黨政機關新建、擴建、改建、購置、置換和維修改造辦公用房以及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者場所,不包括圖書館、科技館、博物館等公益性項目以及黨政機關業務用房項目等。
不得建培訓中心等接待場所
《意見稿》規定,樓堂館所項目建設應當符合土地利用和城鄉規劃要求,嚴格控制用地規模,遵循樸素、實用、安全、節能、環保原則,不得定位為城市標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華裝修,內裝修應當簡潔樸素,不得配套建設大型廣場、公園和大型景觀等設施。
現實中,部分黨政機關修建培訓中心、交流中心等形式給樓堂館所穿上“馬甲”。
《意見稿》稱,不得以任何名義建設包括培訓中心在內的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者場所,也不得安排財政性資金進行維修改造。
違規審批責任人將被處分
《意見稿》專設一章,明確了樓堂館所建設中的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如果違規審批樓堂館所項目,將對有關黨政領導人員、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處分。
根據《意見稿》,如果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改變建設標準、增加投資概算,或者建設包括培訓中心在內的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者場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視情節輕重處分。
上述行為如果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明確信息公開、社會監督制度
中央一直嚴控“樓堂館所”,但近年來各地黨政機關修建的豪華辦公樓層出不窮。這些豪華辦公樓大多體態龐大,造型模仿知名建筑,四周配建寬闊的廣場或紀念碑。
《意見稿》說明稱,20多年來,我國經濟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暫行條例》的許多內容已不適應實際需要。
例如監督環節,《暫行條例》僅原則性規定各級審計、監察、銀行、計劃、統計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對樓堂館所建設進行監督。
《意見稿》不僅要求項目審批機關和項目單位加強內部監督,而且要求國務院發展改革、監察、財政、國土、建設、審計等部門,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監督檢查項目建設。
濟南“五角大樓”、江蘇漣水“白宮”等政府辦公樓的圖片,曾引來網民“吐槽”。為了使項目建設更好地接受外部監督,《意見稿》還規定了項目的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制度。
■ 案例
國稅局建海灘別墅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深圳國稅局下屬的金水灣度假村按四星級酒店標準設置,擁有各類豪華典雅的別墅16棟和一棟集住宿、餐飲、康樂等綜合性服務項目于一體的綜合樓。深圳市國稅局辦公室副主任陳大元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只有綜合樓用于培訓,別墅僅對外經營,不做培訓用。
鉆空子肆意擴張面積
去年9月,安徽省宿州市國家貧困縣靈璧縣西關社區被曝建設“豪華辦公樓”,且建筑面積嚴重超標,該社區辦公樓占地506.8平方米,建筑面積近3000平方米。而當地的城市社區建設標準并未明確上限標準為多少。靈璧縣政府有關負責人回應稱,最終辦公用房將不超過總面積的10%。
不惜血本建風水工程
去年4月,湖南雙峰縣國土局大樓被曝出花重金購買“風水球”置于樓頂,而辦公樓后院居然還有一塊價值10余萬元的巨石“辟邪”。官方解釋稱“風水球”為“球形避雷針”,巨石是為了美化院落。當地知情人士透露,這兩樣物件是國土局為防止“冤鬼鬧事”請“風水大師”“規劃”的。據新華社
■ 延展
限建樓堂館所寫進本屆政府“約法三章”
現行《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暫行條例》(下稱《暫行條例》)自1988年9月實施以來,已經實施了26年。據新京報不完全統計,《暫行條例》實施以來,中央和國務院多次發文,整治樓堂館所。“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更在去年3月就被本屆政府列入“約法三章”的內容
多次發文限制,細化到“造價”
1997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下發《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這份文件共十條內容,“嚴格控制和新建辦公樓”位居首位。該文件規定,從1997年起三年內原則上不準新建或購買辦公樓。
2003年,中辦和國辦下發《關于繼續從嚴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和培訓中心項目建設的通知》,對建設標準和規模等細節做出限制。部分省份甚至還細化規定,建筑物內不得設置陽光房、采光中廳、室內花園。
2007年,《關于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問題的通知》下發,明確了黨政機關辦公樓“造價”:省(部)級不得超過4000元/平方米。
上述文件,均以《暫行條例》為基礎制定。
“約法三章”內容寫進政府工作報告
2013年3月,新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自己的首場“總理記者會”上表示,本屆政府“約法三章”,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位列其中。兩個月后,國務院辦公廳就要求對各地、各部門修建政府性樓堂館所情況開展清理檢查。
2013年11月,中紀委建立違反八項規定問題月報制度,各地紀委開始通報樓堂館所違規案例。在今年3月,“約法三章”的內容寫進政府工作報告。
本版稿件采寫(除署名外)/新京報首席記者 關慶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