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州10月31日電 (記者 龍敏)31日凌晨,福建省福鼎市副市長鄭敬國兒子毆打飛機安全員事件又有新進展。據溫州機場候機樓派出所通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決定給予打人男子鄭某某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據證實,該名男性旅客鄭某某,福建省福鼎市人,1991年出生,當晚乘坐NS3316次航班由重慶江北國際機場飛往溫州,因在飛機起飛過程中不聽機組人員的勸阻,未將手機處于關閉狀態,鄭某某與機上安全員發生爭執,后推搡、蹬踹安全員,嚴重影響了飛行中的航空器秩序。
警方稱,10月29日晚10時25分,溫州市公安局機場分局接龍灣國際機場現場指揮中心通報稱:由重慶飛往溫州的NS3316次航班上一名旅客與機組安全員發生糾紛沖突,要求公安機關在飛機落地時出警處置。23時45分,該航班降落龍灣國際機場,民警立即出警到機坪將該名旅客帶至候機樓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福鼎市常務副市長鄭敬國30日晚間回應稱,打人者系其兒子。“孩子坐飛機沒有遵守相關規定,與機組人員發生沖突,是我孩子不對,我很痛心。”
鄭敬國說,作為父親,沒有把孩子教育好,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特別是對機組人員造成傷害,深表內疚和歉意。兒子已是年滿23周歲的成年人了,相信公安機關會依法公平去處理,給社會客觀公正的一個交代。
據了解,福鼎市是福建省寧德市下轄的縣級市,毗鄰浙江省溫州市,當地居民乘坐飛機出行多會選擇從溫州機場出發或到達。(完)
事實+
“我爸是XX”事件中的失真效應
自從“我爸是李剛”被各大媒體熱炒以后,“我爸是XX”就成了一個網絡熱詞,每次出現都會帶來不小的轟動效應。
“我爸是李剛”事件,經過有關部門調查,已經證明是一場誤會,據目擊者說,李啟銘確實說了“我爸是李剛”這句話,但這是為了向保衛處的說明自己是誰,并無叫囂之意,李剛之子李啟銘也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遺憾的是,炒作“我爸是李剛”帶來的惡劣影響卻揮之不去。
2011年9月,在溫州市區,19歲的馬文聰駕車停靠時打傷路邊小店一名幼女,被一名路見不平者攔下,馬文聰駕車來回碾壓路見不平者致其受傷。當周圍群眾圍上來時,馬文聰回應:“我爸是市長”。但事后媒體還原經過時發現,這是個“三人成虎”的故事。無人能證實有聽過這句話,而馬文聰的父親馬子光,系一名企業經營者,并不是市長。
此次福鼎市副市長鄭敬國兒子毆打飛機安全員事件一開始,鄭某某就叫囂“我爸是市長”,引發網絡討伐。但事后才證實,他爸也不是“市長”,而是“副市長”。盡管如此,“我爸是XX”句式一出現,還是能輕易激發網民的憤怒。事發后,有人認為兒子坑爹,是“子不教父之過”,也有人認為“我爸是市長”是權力炫耀,更有人主張要徹查“鄭副市長”,讓其身敗名裂。這些無根據的有罪推定都是事件中不理智的干擾聲音。(騰訊新聞綜合人民網、浙江在線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