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儲信艷)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袁曙宏6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目前正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條例,重大決策的程序也要法治化。
正在研究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
發布會上,袁曙宏介紹了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關于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有關精神和部署。他表示,法治意識素養高、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要優先提拔使用。
對于法學界一直呼吁的行政程序法的立法,袁曙宏表示,目前正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條例。
四中全會決定在推進依法行政這部分明確提出,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
袁曙宏表示,實際上,這個要求包含了行政程序的主要內容。
我國現在的行政程序法在一系列單行法律中都有規定,比如說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和行政訴訟法。這些程序的規定,要形成內在統一的行政程序法,還要有一個比較長的過程,世界各國制定行政程序法都比較困難,都需要積累經驗,形成共識。中國的行政程序法最終一定會制定。
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四中全會都提到,要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在昨日的發布會上,袁曙宏透露稱,國務院法制辦根據三中全會部署正在牽頭研究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明后年陸續會制定一些制度。
干部特權思想嚴重不改正要調離
四中全會提出,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內容。
法律專家表示,這是開先例的內容。下一步就是建立一套科學完整的、可量化、可操作的體系。
在昨日的發布會上,袁曙宏表示,納入政績考核,跟干部的政績掛鉤,就是法治意識素養高、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提拔使用;特權思想嚴重的,要批評教育,不改正的要調離領導崗位;發生嚴重的違法事件、產生惡劣影響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干得好的、重視法治、有成績的優先提拔使用,不重視法治、出問題的,要撤職、免職、調離。
“四中全會之所以做這樣的要求,因為現在法治建設很重要,但問題很多,很薄弱。一些領導干部把法治喊在嘴上、貼在墻上,沒有真正抓在手上。”他說,“如果我們對領導干部的指揮棒不做一些改變,沒有硬考核、硬指標,那法治不可能真正抓起來。”
十八大報告中提出,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自此,法治思維成為官場的“熱詞”。
在發布會上,袁曙宏說,法治思維的核心要義就是領導干部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必須以法律為準繩,必須把法治方式作為維護人民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一種思維方式。
“你這個權是用在為老百姓服務的,不是耍威風、耍特權,不是為了封妻蔭子、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