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這次刑法大修,解決了一些公眾高度關注的問題,其中包括:怎樣讓一些被判處了死刑的大貪官,避免其輕易通過減刑、假釋,很快就從“籠子”里出來?
最大賣官貪官判死緩三次減刑只剩12年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原黑龍江綏化地委書記馬德的刑期,只剩下12年。
馬德被稱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最大賣官貪官”。2003年案發前,他持續10年賣官,總“收入”603萬元。其“十年賣官史”,牽涉官員260余名,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韓桂芝等高官均牽扯其中,此外還有綏化市下轄10個縣市眾多處級以上干部,僅綏化市各部門的一把手就有50多人。
當年,馬德賣官案曝光后,震驚全國。2005年,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馬德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馬德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查閱公開報道發現,從2005年至今,馬德已獲三次減刑。2007年11月5日,減為無期徒刑。2010年1月20日,減為有期徒刑18年。
今年6月1日,司法部燕城監獄提出減刑建議,認為馬德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遵守監規,積極參加思想、文化、技術學習和勞動,考核期間共獲年度監獄表揚獎勵2次,獲年度監獄嘉獎1次,確有悔改表現,建議對其減刑。
2015年7月3日,北京二中院經審理后認為,馬德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可予減刑。裁定對其減刑一年,減刑后應執行的刑期自2010年1月20日起,至2027年1月19日止,剝奪政治權利減為7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變。
也就是說,經過這三次減刑,馬德刑期只剩下12年。
“五毒書記”張二江減刑陷“全民聲討”
在馬德之前,今年6月,“五毒書記”張二江也曾遇到相同的質疑。
張二江因犯受賄罪、貪污罪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自2001年12月29日起至2016年12月28日止。服刑后減刑4次,合計減刑六年一個月,已于2010年11月出獄。
張二江
今年6月,有媒體發布了一組張二江出獄后的生活近況圖,張二江再次陷入“全民聲討”:如此貪官,減刑6年,合法性何在?
張二江覺得冤枉,為自己的“吹、嫖、賭、貪、賄”之名辯白,聲稱“起碼沒有'吹',若有過賭,依法追溯判刑,若沒有,這次仍在這樣說的人,準備吃官司。
張二江陷入”全民聲討“時,湖北省監獄管理局公開回應關于減刑的質疑:張二江減刑4次,合計減刑六年一個月,全都是按法律規定和程序辦的。
也就是說,張二江經減刑提前出獄,符合法律規定。據”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了解,不少貪官的減刑、假釋成了他們逍遙法外的通道。
曾經違規減刑“逍遙法外”的貪官
山東省泰安市原市委書記胡建學1996年因犯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死刑,二審改判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入獄服刑后,5次減刑后刑期為有期徒刑15年6個月。2006年,胡建學因”患有高血壓、冠心病、陳舊性腦梗塞、糖尿病等,隨時有發生心肌梗塞及心源性猝死的可能“,經批準保外就醫1年,后連續7年續保。

胡建學
2014年初,山東省檢察機關開展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調查發現,胡建學的病情達不到”短期內致危及生命“的條件,胡建學被依法收監。
2009年7月,廣東省江門市原副市長林崇中因犯受賄罪被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可宣判當日,林崇中就從法院直接回家保外就醫。
廣東省檢察院監所檢察處有關負責人接受新華社采訪時披露,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林崇中患有高血壓等疾病“為由,裁定暫予監外執行。檢察機關調查發現,在河源市中院對林崇中案作出判決前,林的家屬開始四下活動,賄賂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長劉某、原教導員涂某,以及做取保候審鑒定的醫院醫生和醫務科長。先通過醫院出具虛假的體檢報告,再由看守所出具允許林崇中監外執行的申請,使法院作出了暫予監外執行的裁定。
2010年12月,在外逍遙一年多的林崇中終被收監,幫他非法辦理監外執行的公職人員也被追究了法律責任。
被稱為”三湘第一女巨貪“的湖南建工集團原副總經理蔣艷萍,有一句”著名“的”語錄“:“男人玩女人可以不講檔次,女人玩男人就不能不講檔次了。”辦案人員曾披露,蔣艷萍主要靠權色交易上位,想方設法“綁架”手握重權而貪財好色的高官。

蔣艷萍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查閱媒體報道發現,蔣艷萍2001年被判處死刑,2003年改判為死緩。但9年后卻變成了保外就醫。經過檢察機關等部門的調查,去年蔣艷萍已被重新收監到湖南省女子監獄。
“終身監禁”封堵貪官“贖身暗門”
上述曾經“逍遙法外”的貪官,均已被重新收監。除了這些人,是否還有官員逍遙法外呢?怎樣讓大貪官,特別是曾被判處死刑的大貪官,終身關在“籠子”里?
2014年2月,中央政法委出臺《關于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隨后,中央有關部門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清理整頓專項行動,一大批“獄外罪犯”被重新收監。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接受“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專訪時說,除了司法機關收緊執法環節,清理減輕假釋執行環節中出現的亂象,更重要的是從立法層面封堵貪官的“贖身暗門”。這次刑法大修,重點解決了這個問題。
“終身監禁”,最終還是寫進了刑法修正案(九):對犯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撰文 新京報記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