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13時05分,中紀委網站同時公布了周本順、楊棟梁、潘逸陽、余遠輝四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新聞,其中前兩者為中央委員,后兩人為中央候補委員,創造了同日“雙開”中央(候補)委員最高數量的紀錄。
早在今年7月22日,“人民日報政文”就曾經發文《對移交司法的“老虎”中紀委“評語”有何變化》,對黨的十八大以來中紀委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老虎”的“評語”透露的信息進行了分析。結合細讀今天這四篇新聞稿,正哥哥發現,中紀委對移送司法機關的“老虎”的“評語”又在發生新的變化:
第一個鮮明的特點就是“評語”的內容更加“有血有肉”,不再是概括性的陳述。以往,中紀委的“評語”常常寥寥數語,最短的例如王永春,僅22個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而從最近特別是今天的四則通報中可以看到,篇幅比以往大幅度增加了,除了描述違反何種紀律的定性“評語”外,還進一步披露了“老虎”們違紀的若干細節。例如,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縱容其子開設私人會所,并多次在私人會所宴請有關領導干部”“伙同其子行賄;參與騙購外匯”;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黨組成員肖天“違規安排其妻工作并提任職務”“出入私人會所、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打高爾夫球”。
而今天這四篇通報的細節則更加具體,其中周本順的“評語”多達302字,楊棟梁的高達314字:周本順“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違反中央精簡會議文件、改進宣傳報道的有關規定”“家風敗壞、對配偶子女放任縱容”;楊棟梁“違規選用秘書并收受財物,違規為其子工作安排、職務升遷打招呼,出國期間擅自改變出訪計劃和路線”“違規多占住房”“干預紀檢機關的紀律審查工作和司法機關的案件查辦工作,違規使用國有資金”;潘逸陽“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為謀求個人職務調整,送給他人財物”;余遠輝“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違規任用親屬擔任秘書,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
這些評語可謂是非常生動,令讀者讀完對“老虎”們的違紀事實一目了然,具有很強的說服力,一方面體現了中紀委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的魄力;另一方面也大大提高了通報的震懾力——把反面典型的違紀事實具體列出,昭告天下,對黨的高級干部來說,只要違紀,不論大小都是“罪狀”,別以為“違反中央精簡會議文件、改進宣傳報道的有關規定”“出國期間擅自改變出訪計劃和路線”“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公車私用”這些事是小節就可以不管,這些也一樣是“嚴重”地違反了紀律,都要被組織記上一筆。這對那些還沒有落馬的“老虎”們,乃至8700多萬名黨員來說都是活生生的警示教育,提醒大家防患于未然,“勿以惡小而為之”,防止從違紀滑向違法的深淵。
“評語”的第二個變化是對其違反黨紀類型的劃分更加系統,初步體現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劃分的六大紀律的雛形。新《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在今天的四則通報稿中,周本順“嚴重違反”的包括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楊棟梁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潘逸陽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余遠輝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這里面,除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外,均使用了新《條例》中整合的六大紀律的表述,體現了中紀委的有關工作人員及時根據《條例》要求,用更加規范的紀言紀語對“老虎”下評語的高度政治敏感性。
“評語”的另一個顯著特點是四人均被界定為“理想信念喪失”。經查,在四人之前,也同樣被判定為“理想信念喪失”的還有肖天和奚曉明。聯系到最近中央政治局同時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前者是對黨員和領導干部的“高線”要求,后者是“底線”要求,那么“理想信念”應當屬于《準則》所界定的“高線”。而在評語中強調“理想信念喪失”,正說明了《準則》出臺的必要性——一旦黨員領導干部喪失了理想信念,就容易導致自律能力下降、禁不住利益和私欲的誘惑,最終導致嚴重違紀乃至違法。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樹立堅定的理想信念,無疑是防腐拒貪的治本之策。因此,從這個角度說,“樹立高尚道德情操”和“嚴明黨的紀律戒尺”是有機統一的,這也是為何這兩部黨內法規同時出臺的根本原因。
最后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評語”中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表述。這個表述的固定最早出現也是自今年9月24日對肖天開始,在此之前的表述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反政治規矩和審查紀律”等。結合中央政治局通過《準則》和《條例》時的新聞通稿里的兩句話,也許能夠更加深刻地理解這一變化:“嚴明黨的紀律,要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排在首要位置。不管違反哪方面紀律,任其發展,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破壞黨的政治紀律。”這句話有兩層含義:第一,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六大紀律中排在首位的,針對的是理想信念宗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的,是相對狹義的“政治紀律”;第二,另外五種紀律也非常重要,如果不嚴格執行這五方面的紀律一樣會影響黨的執政基礎,說到底都是破壞黨的政治紀律,一樣是“政治問題”。因此,千萬不要對這六種紀律里的任何一種掉以輕心,要從講政治、懂大局的高度來理解這六種紀律,這樣才能真正理解中紀委新“評語”中內涵的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