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神秘商人、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政泉控股”)實際控制人郭文貴牽頭的“盤古會”,一度聚集了諸多高官巨賈,借由這些大佬的幫助,郭文貴多次得以掃清政商宿敵,拓張財富版圖。不過,后來也正是因為郭文貴的牽扯,“幫助”過他的大佬或入獄或接受調查。而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張越成為了新近落馬的那個。
2016年4月16日18時,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張越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據媒體報道,張越被調查,或與其利用權力幫助郭文貴清掃宿敵、北京中垠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中垠投資”)原實際控制人曲龍有密切關聯。
多位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曲龍作為郭文貴曾經的“第一馬仔”,因實名舉報郭文貴侵吞國有資產,而被張越“干預”,通過河北政法系統有關單位以“職務侵占”罪對曲定刑。
判決書顯示,曲龍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外,天津華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華泰控股”)73.2%股權以及北京和達創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和達創新”)全部股權以及四套房產價值1164萬元被判予郭文貴旗下的政泉置業有限公司(下稱“政泉置業”)。
然而,和曲龍類似,張越也曾是郭文貴的馬仔之一。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除曲龍案件外,在收購民族證券以及其他商業糾紛中,張越曾多次幫助郭文貴擺平“障礙”。目前坊間對于張越是所謂“盤古會”成員的說法比較多,而張越在曲龍案中的表現似乎就是一個縮影。作為所謂“盤古會”的一員,張越在郭文貴的面前甚至就像一個隨從。
助郭文貴抓捕曲龍
2011年3月31日,在北京東四環某酒店內,張越的手下、郭文貴的保鏢以及國家安全部原副部長馬建下屬等一行十幾人,將曲龍所乘車輛圍堵,并暴力砸車,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名將其異地抓捕到河北承德公安局。
曲龍被抓捕,距離郭文貴收購北京首都機場股份持有的民族證券股權僅一天之隔。當年4月1日,郭文貴順利辦理了民族證券控股權的受讓手續。
多位了解曲龍案的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郭文貴為防止曲龍這一知曉內情的人對其收購民族證券構成威脅或導致功虧一簣,才指使張越、馬建等派人抓捕曲龍。
有接近曲龍的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曲龍與2005年就與郭文貴相識,最初為合作伙伴,曲龍曾幫助郭文貴的盤古大觀在湖南融資達一億元。但后因郭文貴失信而至曲龍因該筆債務被捕,這是雙方交惡的起點。
融資事件得以解決后,2008年,曲龍曾受郭文貴口頭所托,在郭文貴的主要資產政泉置業擔任執行董事,幫其打理公司。但由于在2008年郭文貴收購天津華泰73.2%股權以及和達創新股份歸屬問題上兩人利益產生嚴重分歧,關系正式破裂。
記者獲得的材料顯示,2011年3月中旬,正值郭文貴收購民族證券即將成功之時,曲龍以實名向國家安全部紀委以及中紀委相關部門舉報郭文貴侵占國有資產。材料中有這樣的描述:郭文貴第一時間得知此事,并對曲龍進行恐嚇稱:“你敢告我,找死,倒數時日吧。”
而這之后不久,就發生了前述張越手下帶頭參與的暴力抓捕曲龍的事件。
據接近曲龍的人士以及一直實名舉報郭文貴的商人謝建升所述,曲龍被承德公安局已刑拘在承德某看守所期間,曾被多次被帶離看守所,進行非正常審訊。對于這一狀況,曲龍同監室的人曾對此出具了證言。
“他們告知我民族證券涉及河北重大利益,上頭交辦,省政法委書記親自盯辦,要求我對民族證券的事閉嘴,并將華泰公司無償轉給郭文貴,否則就致我于死地。”《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接近曲龍人士處獲得的其本人口述材料中找到這樣的表述:張越高度“重視”抓捕曲龍,并對抓捕過程做出直接指示。
全程干預曲龍案
接近曲龍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張越授意承德市公安局,在沒有案件管轄權的前提下,就以“非法持有槍支”將曲龍逮捕,但最后并未提供相關任何犯罪證據。
其他知情人士也向記者表示,張越、馬建等人隨后協調郭文貴及其律師,以北京政泉置業股東是承德人為由,用相關經濟罪名向有權審批部門申請案件管轄權,隨后管轄權被授予承德公安局。承德公安局再以“職務侵占”的罪名對曲龍進行調查,最終在張越等人指示下,以“張書記指示”、“國家安全部要案”等為理由,干涉承德、圍場檢法部門。最后,承德圍場縣人民法院采信了承德公安局相關民警提供的偵查證據,對曲龍先進行定罪,后開庭審判。
熟悉曲龍案件人士稱,在曲龍被捕后,承德公安局相關人員曾與圍場縣法院一起,以追臟為由,多次將曲龍家人以及中垠投資相關人員帶至承德關押恐嚇,要求放棄購買中垠投資股權的股東優先受讓權。最終,郭文貴還以900萬元的底價將曲龍及他人名下的兩億多資產占為已有。此外,郭文貴在收購中垠投資及其12家下屬企業后,曾借助承德警方力量,將這部分公司員工解散。
謝建升向記者提供的其調查情況以及接近曲龍的人士陳述均顯示,實際上,在曲龍案一審期間,承德市公安局相關人員曾到圍場縣“做工作”,直接干預案件審理。記者從相關材料中了解到一個細節,在案件一審的第一天,因程序違法,曲龍代理律師曾當場提出質疑,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天的審判曾休庭半日。
謝建升還透露,張越對曲龍案件的干預不止在河北本地。2014年8月,曲龍曾被河南焦作公安帶走至焦作協助調查謝建升和郭文貴之間的相關案件。但張越為保護郭文貴以及自身利益,曾派遣手下多次前往焦作阻撓辦案,叫囂“涉及郭文貴的案件都不能碰”、“曲龍涉及國家安全,必須帶回河北”等。隨后當年9月,張越兩度派人前往焦作“搶人”,最終在沒有正規手續的情況下深夜將曲龍帶回河北邯鄲監獄。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獲得的曲龍案件一審判決書顯示,2012年4月18日,圍場縣法院最終以被告人曲龍犯職務侵占為由,判處曲龍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外,將天津華泰73.2%股權以及和達創新股份全部股權、以及四套房產價值1164萬元判予了郭文貴旗下的北京政泉置業。
一審判決后,曲龍家人及其代理律師隨即提出上訴。但承德中院宣布“維持原判”。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獲得的一份日期標注為“2012年5月24日”的曲龍案件終審裁定書顯示,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曲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其在北京政泉置業任執行董事的便利條件,將本人以及郭漢橋代持政泉置業持有的股權,通過偽造簽名、制造虛假股權轉讓協議、變更公司名稱和地址等手段據為己有,拒不歸還,并將政泉置業的四套房產利用職權,據為己有,這一行為侵害了公司的財產所有權,符合刑法關于職務侵占罪的規定。
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定曲龍侵占的財產合計人民幣約8.55億元,數額巨大。公訴機關對被告人曲龍的指控事情則清楚,證據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而對于曲龍及其律師提出的偵查機關違法行使偵查權、部分證據去的程序不合法、政泉置業不能作為受害主體等辯護意見則以意見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完全不予采信,維持原判。
有曲龍案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在二審期間,張越曾直接打電話給時任承德中院相關領導,要求對曲龍處以“最高量刑”。
后來,曲龍一方不服再次上訴至河北省高院,但案件一直未被受理。曲龍被判刑后,曾有段時間被臨時押送到承德市上板城監獄,后又輾轉至承德市第五監獄。
知情人士透露,從被抓捕到判刑,曲龍曾多次被轉獄,甚至曾被秘密收監。“一開始投牢在承德,后被押到保定,從焦作搶走后帶往邯鄲,最后關在張家口監獄,曲龍父母都不能探監。”謝建升向記者提供的材料則稱,張越對參與曲龍案件的相關人員給予了相關升職加薪等承諾。在案件結束后,這些承諾或多或少得到兌現,有人甚至因此立功受獎。
郭文貴的“隨從”
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在曲龍案之前,在前往河北任政法委書記之前張越就與郭文貴相識,并為之所用。
早年,張越經人介紹與郭文貴相識,后又經郭文貴結交權貴,也順勢加入了郭所建立的“盤古會”。除了幫助郭文貴在曲龍案件中侵吞財產,掩蓋事實而協助郭文貴導演丑劇外,在郭文貴收購民族證券的過程中也是得力馬仔之一。
本報獲得的相關舉報材料顯示,2009年至2011年,政泉置業得以低價收購首都機場、石家莊商業銀行所持有的民族證券的股權,這其中就有張越的“功勞”。正是在張越的干預下,協調河北銀監局將石家莊商業銀行持有的6.81%民族證券股權以協議形式底價轉入郭文貴手中。
有媒體公開報道,張越河北在任期間,曾直接下令撥款于河北省石家莊市西二環建造豪華游泳館。不僅如此,張越因結交權貴而自視甚高,脾氣暴躁,工作中也常爆粗口。
但河北“政法王”在郭文貴的“盤古會”以及郭文貴面前卻是另一幅模樣。
據熟悉兩人關系的人士透露,外界對于張越是所謂“盤古會”成員的說法甚多,張越在曲龍案中的表現就是一個縮影。該人士稱,實際上,作為所謂“盤古會”的一員,張越在郭文貴的面前就像一個隨從。
該人士稱,在李友與郭文貴交惡之前,有一次李友在郭文貴辦公室,后者為了炫耀自己的實力,對李友說,我讓張越2個小時趕來,他絕不敢遲到。而2個小時之內,張越果然從河北趕到郭的辦公室。
“一進門郭坐在辦公桌前身子都沒有抬一下,對李友介紹說這就是河北政法委書記張越,然后對張越說,你就在那個椅子上坐吧。那把椅子就在門邊,而客人坐的沙發還空著,張越就在門口的椅子上坐下了。據說李友當時徹底被震撼了。”該人士稱。
一位熟悉本案的律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分析稱,若張越干預曲龍案件的事實成立,其本人則涉險“濫用職權”以及“受賄”等罪名。該律師認為,最終罪名則要看相關部門最后的調查事實和司法認定。
在張越被調查之前,郭文貴早已滯留境外,至今去向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