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月23日電(記者 史林靜)備受關注的“電梯勸煙猝死案”于1月23日在河南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駐經開區綜合審判庭二審公開宣判。記者從當事人勸阻吸煙者楊先生的代理律師單艷偉處了解到,法院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死者家屬田女士的訴訟請求。
2017年5月,鄭州的楊先生在小區電梯內勸一老人不要抽煙后,二人產生爭執,老人情緒激動心臟病發離世。后老人家屬將楊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四十余萬元的賠償。
2017年9月4日,金水區人民法院對此事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的行為與老人死亡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依照《侵權責任法》規定,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根據公平原則,法院酌定楊先生向死者家屬補償1.5萬元。后死者家屬再次上訴,2017年11月1日,二審于鄭州中院駐經開區綜合審判庭開庭,未當庭宣判。
2018年1月23日,二審于鄭州中院駐經開區綜合審判庭公開宣判稱,本案中楊先生對死者在電梯內吸煙予以勸阻合法正當,是自覺維護公共利益的行為。撤銷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駁回死者家屬田女士的訴訟請求,并由田女士承擔一二審共計1.4萬余元的訴訟費用,并稱此判為終審判決。

老人電梯內吸煙被勸后猝死 爭執內容披露(圖)
家里有孕婦和孩子,作為一名醫生也深知二手煙的危害,勸阻吸煙已成為37歲的楊歡(化名)的習慣。5月的一天,楊歡在小區電梯內勸阻一名老人吸煙時,雙方引發爭執,隨后老人突發心臟病去世。事后,老人家屬將楊歡告上法庭,要求賠償40余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楊歡的行為與老人死亡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酌定楊歡向老人家屬補償1.5萬元,老人家屬不服上訴。11月1日,本案二審開庭,并未當庭宣判。老人家屬稱,此次意外,老人自身有心臟病是一個原因,但楊歡的勸阻也是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