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岡市黃州區24戶居民,在某平臺上采購了新冠核酸檢測呈陽性的豬小里脊肉,每人被黃州公安分局罰款200元!
消費者購買到被病毒污染的產品,本是“受害者”,卻成為了被懲處的對象,著實讓人摸不著頭腦,網友們也都在為被處罰者喊“冤”!
消費者通過正規渠道購買上架商品時,通常認為商品是合法依規的,同時,一般老百姓也缺乏對商品的溯源能力,更難去追查商品是否符合防疫要求。
面對有危害的商品,監管部門應該做的是下架商品,且從源頭上斬斷其流入市場的通路,并加大對違規平臺及不法商販的查處力度,保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及合法權益,而不是借口“防疫”,把板子打在消費者的身上!
當然,若這24戶居民是通過非法手段,故意購買明令禁止的物品,那么,黃州公安也應該在通報中把他們的違法事實及所觸犯的條例說得清楚具體一些,如此才能真正起到警示的作用!
當前,冷凍冷鏈肉品疫情傳播風險巨大,疫情防控無小事,的確不可大意。但事情再急迫再重大,執法也要按規矩辦事。
執法當以“規”為先,才能讓“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公信力!處罰更應該有理有據,且把“理”和“據”都說明白,才能讓被處罰者與“吃瓜群眾”們心服口服!(文字:蔡夢曉 海報:王晨曦)